笔翠小说 > 科幻小说 > 金字塔人入侵 > 第三十七节 金字塔人
    孟昭确实将信将疑,如果她真的有一个孪生姐姐,这种事为什么小刘没查出来,魏秋叶也没有查出来呢?这种信息应该不那么难查吧,他们能查到李晚晴,没道理查不到他姐姐。

    李晚晴心里的阴云彻底散了,走回到马宝身边的时候,已经恢复了神采飞扬的状态。

    马宝却阴沉着脸:“那个警察找你干什么?”

    马宝已经知道孟昭是一个警察。

    他姐姐为了拉住他,不让他胡闹,悄悄告诉他孟昭是治安大队长,找他女友肯定是为了公事。事实上,马媛媛已经猜测可能是李晚晴的旧账翻了,她不同情李晚晴,巴不得由别人揭开对方的伤疤,如果她来说,一方面没证据,另一方面她弟弟这个蠢货还未必肯信,弄不好把自己搞的里外不是人。至于弟弟找了一个烂货,她并不在乎,这个时代,本就不是多么干净,另外她有时候也觉得,弟弟这种蠢货,也就配这种烂货,臭鱼配烂虾。

    所以马媛媛没有管,但却劝住了弟弟。

    李晚晴丝毫不怕马宝的追问,娇嗔道:“哪里是我啊。他找错人了,找的是我姐姐。”

    马宝半信半疑道:“那个研究生?”

    李晚晴点点头。

    随后,马宝去地下车库取车,几人在一旁等待,李晚晴已经迫不及待的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是打给自己弟弟的。她白担惊受怕了几天,原来不是来找她的,是找她姐姐的。此时警戒解除,她就敢给最信赖的人报平安了。

    “义山,我是姐姐。最近没事吧?我还在西京,对。不用担心我没事。我知道有警察找我,找的不是我。找错人了,好了,放心吧。我没事!”

    李晚晴最亲密的家人,不是父母,而是唯一的弟弟。因为自始至终,亲戚朋友中,就只有这么一个弟弟始终拿她当家人。

    孟昭也在打电话,打给魏秋叶。

    “帮我查一下,名叫李锦瑟的人。哪个jin?哪个se?我也不清楚。去户籍室就去户籍室,最后一次了。应该快找到人了。”

    此时孟昭还在医院门口,马媛媛一家已经坐上车走了,他也不怕对方离开,既然已经确定李晚晴跟马媛媛有关系,那么再找她就容易多了。

    魏秋叶的速度依然很快,短短半个小时后,就发来了消息。

    “确实有这个人。是西京交通大学哲学系的研究生,读研三了,今年就毕业!”

    孟昭松了一口气,更明确了,对方是大学研究生,有名字,不怕找不着。

    下一步,就是去大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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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晚晴躺在车里心情很好。

    不单是因为她担心的事情是一个误会,她的危机解除,而且她还发现了一个秘密。

    她那个好命的姐姐,也不过如此吗?从小父母就没少拿姐姐来教育她,说她姐姐读书有多好,有多乖。从小跟姐姐相比,她就如同烂泥一样,什么都不是。

    但是李晚晴从没有服气过,她只是命不好罢了,姐姐从小就可以上最好的小学,最好的中学,最后是最好的大学,而她只能在乡村小学里读书,她考不上大学那能怪她吗?

    她一切都好,又如何?还不是一样脏。还不是会去陌生男人家里,还是个警察!

    想到这里就觉得好笑,又想到大学生现在的名声,她突然不觉得自己的过去有多么不光彩了。

    白立在医院睡,上了车睡,一直到了酒店还在睡。

    马媛媛心疼不已,以为这是生病的原因。她没有将儿子送回白贵那个家,而是带到了她临时住的酒店套房。

    白立一直睡到傍晚才醒过来,他迷迷糊糊的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好在旁边的人都是熟悉的人,可惜的是没看到王真真。

    醒来就有丰盛的晚餐等着他,吃了又犯困,但这次他没有睡觉。

    他发生了什么?

    他开始想。很快就了解了自己现在的情况。

    虫子钻进了自己的大脑,不知道什么原因,虫子受到了很大的伤害。白立能清晰的“看到”,此时的虫子,依然是一条细线,在大脑最外层的血管里飘荡。这条细线般的身体上,千疮百孔,许多地方破损,甚至让他感觉虫子都断成了无数截一样。

    可是如此惨样,虫子非常疲劳,却不断的流露出一种兴奋的感觉,似乎运动员赢得了世界冠军一样。虫子很累,跟白立一样半睡半醒。

    摄取足够的营养后,白立发现那虫子细线一般的身体上,千疮百孔中,竟然开始快速伸展出一些更细的线,如同一根根触手一般,从他所在的位置,开始向一处处分叉的毛细血管伸张,如同树根一样扩散,扎根在自己的脑中。

    白立已经顾及不到这种情况是好是坏,他此时已经难忍困意,再次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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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昭到了西京交通大学,他没有走官方程序,他知道大学是一个独立的组织,如果走官方程序,他没有足够的权力去调查一个学生,反而会激起这个组织的防卫意识,如果学校要保护一个学生,自己就很麻烦。

    所以他是秘密来办这件事,学校组织的防卫意识很强,但学生个人的防卫意识并不强,这些象牙塔中的学子,对人性恶的认知,甚至还不如菜市场买菜的大妈,否则也不会出现博士被人贩子骗去山里的案例。

    他随便找到几个年轻的学生,问了一下哲学系住在哪里,问过几个人后,就找到了哲学系的宿舍楼。但想进去却很难,学校对于男生进女生宿舍,是非常防备的,哪怕这个时代的大学生生活跟社会上的成年人一样混乱,不管学生在校外如何混乱,但这些事一旦发生在了校园里,发生在了宿舍里,很容易成为丑闻,给学校带来很大的影响。连自己的男学生,想进女宿舍都很难,更何况孟昭一个外人。

    他只能等在宿舍楼外,仔细留心每一个进进出出的女学生,可惜一无所获。

    不过他这回更加不急了,因为这已经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一两天之内他肯定能找到人,最多三五天。

    夜色将近,就在孟昭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有声音从身后响起:“你是在找我吗?”

    孟昭吓了一跳,以他一个老警察的警觉,竟然都没感觉到有人靠近他。

    转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非常熟悉,一瞬间他就确定,这是他要找的人。

    跟李晚晴不同,李晚晴的脸虽然跟他记忆中的印象一样,可总有股陌生感。他记忆中的那张脸,给他留下的是强烈的知性感觉,而李晚晴的脸上,则带着一股强烈的媚俗气质。

    气质这种东西,似乎不是用眼睛看的,可有时候比眼睛看到的事物更准确。

    “你知道我在找你?”

    孟昭戒备道。

    这是一种本能,眼前这个女人,瞬间就激发起了他这种本能,十分强烈,如同面对铁面人一样,他的肾上腺激素快速分泌。

    “你不用紧张。我当然知道你在找我,你来的正好,也省的我去找你了。”

    孟昭依然没有解除戒备,面对李晚晴的时候,他丝毫没有这种感觉,可面对这个女人,他本能的打算随时反击。

    “你也要找我?”

    “这里是学校,我们找个方便的地方说话?”

    女人建议道。

    不知道从时候起,大学里的人自称大学是一个小社会,真跟社会相比,当然还是要纯洁的多。但社会上有的事物,也越来越多的渗透进了大学。

    这个古老的大学里,竟然拥有跟商业街一样的场所,这里咖啡厅林立,当然一些娱乐场所,是不可能开在这种地方的,因此还是显得清幽一些。

    在一个咖啡馆的包间中,俩人坐下详谈。

    “你好。你可以叫我李锦瑟,或者随便其他什么都行。”

    女人先介绍自己。

    “你好。我叫孟昭。”

    “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

    “一切,你的一切。”

    俩人的口气里,充满了对立,带有火药味,或者说杀气。

    不是孟昭不想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只是这女人给他的压迫力太大了,他本能的产生反抗。

    孟昭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单刀直入道:“既然你知道我的一切,那你应该知道我找你的目的吧?”

    女人摇摇头:“这个还真不知道。不过我喜欢猜,容我猜猜。是因为好奇?想知道我是谁?是什么人?”

    孟昭道:“差不多吧,但并不仅仅是因为好奇。你现在能告诉我答案了吧?”

    女人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是谁不重要,这只是别人给的一个概念。我是什么人,直接说你看你不太理解。不过我可以让你看看!”

    说完又伸出一根手指,直刺孟昭的眉心,孟昭本能的闪过,他一直在戒备。

    “你干什么?”

    孟昭喝斥,手已经放在了腰间,却没有摸到枪。

    女人平淡道:“你不是想知道我是什么人吗?我只是想让你直接感受一下而已。你在害怕吗?这很奇怪,在你眼里,我现在是一个女人,而你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警察。我知道你应该是一个很勇敢的人啊?”

    女人似乎是真的疑惑,不理解孟昭的反应。

    孟昭也无法解释这种莫名其妙的压迫感的来由,是啊,眼前只是一个女人。

    “你是打算催眠我吗?”

    孟昭问道。

    他不由想起了那夜,这个女人闯入自己卧室,手指刺入自己眉心的记忆。他最先以为自己在做梦,接着以为是幻觉,后来判断是催眠或者魔术。假如对方的手真的刺入他的大脑,就算他侥幸不死,也不可能不留下伤痕啊。

    “催眠?这是个好主意!”

    说完,女人盯着孟昭的眼睛,突然打了一个响指。

    孟昭犹如傻了一样,目光呆滞,端坐着一动不动。

    而女人一根手指诡异的刺入了他的大脑,即便如此孟昭依然一动不动。

    他的大脑里翻江倒海,海量的信息注入他的大脑,导致他浑身开始颤抖起来。

    “人类的大脑总是这样脆弱。”

    女人叹息一声,慢慢拔出了手指,诡异的是,孟昭眉心没有留下任何伤痕。

    女友又打了一个响指,孟昭的眼睛重新恢复神色,可随即歪倒在桌面上,打翻了咖啡,也浑然不觉,全身上下剧烈的颤抖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什么也没干,却仿佛耗尽了所有的力气一样。强撑着从桌面上坐了起来,却一下子靠到沙发的背上,大口喘着气。

    “你是,你是……”

    孟昭惊恐的喃喃着。

    “外星人?虫子?母虫?不,最高,最高智慧?至尊,至尊生命?”

    女人平淡的点了点头:“用你们的语言翻译过来,还算准确。不过无所谓了,不过我更喜欢你们的某一些同胞对我的称呼,金字塔人!人代表智慧,金字塔代表我们的组织结构,很客观。并没有推崇,也没有贬低。不过,对你来说。称我为王也好,甚至称我为神,都不过分。”

    孟昭慢慢喘平了气,惊恐道:“你对我做了什么?”

    女人道:“做了你想的那样。寄生?不,应该说是赐予你新的生命!你不用仇视我,也不用感激我。因为即便我亲自出手,你能跟新的生命共生的概率也不超过三成。有四成机会,你的免疫系统杀死新生命,有四成的机会,你的免疫系统崩溃,你们一起死。”

    最坏的情况发生了。

    孟昭异常愤怒:“我杀了你!”

    作为警察,他从没有过这种强烈的想要用个人行为杀死另一个人的愿望,而这一次,他真的想杀人,可是他完全使不上力气,无论怎么挣扎,站都站不起来。

    女人叹道:“不用你动手了。我恐怕活不了多久了,因为你找到了我。你也不用杀我,因为你的未来只有三种,一个是死,一个是成为我,另一个是成为我的伙伴!”

    孟昭完全无法理解女人的意思,他一方面内心充满恐惧,一方面又充满愤怒,完全不知所措。

    女人却已经站起来:“希望我们还有机会见面!”

    说完就离开了。

    孟昭一直等到服务员来找他,告诉他打烊的时候,才勉强恢复了一些力气,可以站起来了。

    颤巍巍的走出咖啡馆,脑子依然混乱不清,怎么回的家,他甚至都没有记忆。

    用了一个晚上,才将大脑里的混乱信息理了一个大概。

    “金字塔人!”

    孟昭咬牙切齿,对这个称呼,即恨又怕。

    接着一阵眩晕,很快就失去了知觉,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医院病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