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玄幻小说 > 雪中悍刀行 > 第四百零一章 没有木剑的温华
    雄城有雄城的繁华,偏远小镇也有小镇的热闹。这座位于离阳东南的小镇,历来就远离战火硝烟,若是正值太平盛世,还不觉得如何,可州郡城池那边传出些兵荒马乱人心浮动的迹象,那这里就显得尤为安详。小镇附近有些个以姓氏命名的村落,祭祖挂画的时候,可都了不得,宋家村更是悬出了一位宋姓皇帝的祖先像,比起一些悬挂大奉开国功臣或是春秋小国尚书的村庄,自然是觉得要高人一等。只不过这个宋家村的祖上显贵,村子里姓温的几户外姓人家沾不了光。其实村子里长辈,哪怕是读过几天书的,哪怕仔细翻过族谱,也对自己与那位宋氏皇帝有何渊源,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据说村子里曾经有好事者专程为此携带那小木箱子族谱,向小镇上某位身负功名的年迈秀才公考究过,一样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谁没想到最后竟然是村里公认最不上进的年轻后生,一个姓温的家伙,去了趟外地逛荡了三年然后返回家乡后,言之凿凿,说咱们村子的人死后,之所以在墓碑的碑头上篆刻荫川二字,里头大有讲究,当初大奉朝号称读书种子半出荫川郡,而荫川宋氏更是一等一的豪阀,出了许多文臣名士,那位在大奉末年先是以藩镇割据自立,然后当上宋氏第一位皇帝的祖先,便出自荫川宋氏高门的偏支,这宋家村的由来,想必是那一方割据势力覆灭后,在那场名垂青史的甘露南渡之中,不断辗转迁徙,最终在此落地生根。经过姓温的年轻人这么梳理一番脉络,村子里的长辈或多或少都听明白了,就算没整明白的,也假装听懂了,你听听,既是荫川宋氏又是甘露南渡的,这得是多大的气派,可见咱们这个宋家村虽说一百年来连个童生都没出过,可祖上到底是大富大贵过的,而且想必是几百年前祖辈气运太盛,后世子孙们才不得不安安分分,实在是命里与富贵无缘了。姓温的年轻后生,原本在村子里很不受待见,不料这回瘸了腿落魄还乡后,就跟浑然变了个人似的,非但没了那副吊儿郎当挎木剑的模样,在小镇上的酒楼打杂,不说靠哥哥嫂嫂养活,甚至还能往家里寄钱,更出人意料的是,年轻人还娶了位贤惠动人的媳妇,之前在村子祠堂外的空地上摆过酒席,那位小娘,让好些姓宋的年轻人,不管成亲没成亲的,都瞧直了眼。

    姓温的成亲娶妻后,便不再借住在酒楼里的杂房,攒下了些银子,便在小镇上租了座小院子,三间屋子,除去那间窗户上贴满大红喜庆剪纸的婚房,一间小屋子用来摆放杂物,剩下一间,也没空着,被褥崭新,给持家有道的女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因为她男人说过,以后也许会有他的兄弟来家里做客,怎么都得有个落脚的地儿,否则太不像话,再说了,让朋友掏银子去客栈酒楼住,既见外又浪费,不讲究。她顺着他,心里也觉得是这个理儿。虽说家里如今也不宽裕,可小门小户出身的她,家境只能算殷实,但其实是个心思大气的女子,当初执意为了嫁给他,家里无人愿意答应点头,愣是连嫁妆也没出,她也咬着牙没跟爹娘求什么,好在日久见人心,如今她想带着他回娘家,爹娘虽说还会给些脸色,不过几位兄长都或多或少解开心结了,晓得他们爹是落不下那个脸,也不便与那个妹夫在家里酒桌上大碗喝酒,不过各自私底下都去过她家院子,都不忘带酒带肉的,已经像是一家人了。她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有了孩子,爹娘抱上了外孙外孙女,到时候也就找到了台阶下,会彻底对他没了芥蒂。只不过小镇再小,开销不小,靠着男人在酒楼当店伙计的营生,两人过日子还算宽裕,可一旦家里有了第三张小嘴儿,那就要不好说,好在她的女红手艺是出了名的俏,有姐妹家里开布店铺子,她那些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精致小物件,摆放在柜台上给买布客人的当添头,店铺生意也好了三两分,所以这一个月下来,她怎么都会有个两三两碎银子入账,竟是比当家做主的男人差不了多少。

    小镇这两天热闹,处暑前后,离阳东南一带自古便有过中元节的风俗,也有一些祭祖迎秋的活动,中元节虽然用他们这里的方言土话说就是鬼节,说是阎王爷大发慈悲,特意在这段时日大开鬼门,让已故之人回乡见一见阳间子孙晚辈,以慰阴阳相隔的相思之情。其实也就听上去稍稍渗人而已,成人孩子都不忌讳什么,只觉得是可以凑热闹的事情,僧人道士都会开始普渡布施,寻常百姓也会竖灯蒿放河灯,尤其是年幼稚童,能够在爹娘怀里或是踮起脚跟撑在桥栏上、或是趴在河岸青石板上,满眼都是五彩绚烂的莲花灯,心中快乐欣喜,不比能吃上月饼的中秋节来得少。昨天他就去村子把侄子接回来,打算让自己媳妇带着孩子逛街,刚好媳妇心灵手巧,做了两大竹篮子河灯,要去桥边贩卖,相信以她的手艺,很快就会被出门夜游的客人抢买一空。他之前在院子里亲眼看着她编制扎灯,样式繁多,花鸟鱼虫,宝莲龟鹤,龙凤呈祥,他真不知道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一双手,所以他当时坐在板凳上乘凉,反正也搭不上手,要帮也只能帮倒忙,只能偷着乐呵。他的那位读书人小侄子到了小镇后,一开始还略显拘谨,白天先给他带去酒楼,乖乖在角落听人说书,听得津津有味,孩子随他爹的性子,内敛敦厚,言语不多,作为叔叔,喜欢又担心,喜欢的是孩子的那份实在性情,担心的是怕太老实了,长大以后容易吃亏。姓温的店小二所在酒楼,如今也算小镇一个出名的地方,虽说如今镇上酒楼大多雇请了说书先生说江湖故事,可是唯独他们酒楼,说出来的故事总是最新鲜最新奇,这一切自然都是他的功劳,早先正是他耗费几大水缸子的口水才成功说服酒楼掌柜,千万别吝啬给说书先生掏出去往郡城甚至是州城的一笔笔路费,所以当这栋酒楼第一次说出大雪坪女子武林盟主的一夜观雪悟长生,率先说出西北道教祖庭武当山的佛道辩论,说出江湖圣地武帝城的动荡变故,以及吴家剑冢的百骑赴北凉,可谓轰动小镇,老百姓的茶余饭后,都被酒楼说书牵着鼻子走,酒楼生意自然而然水涨船高,不过生意兴隆,掌柜的日进斗金,可姓温的作为当之无愧的头号功臣,说书先生去往郡城“取经”的第一笔路费还是他偷偷垫付的,从不曾开口向酒楼掌柜的索要分红,他除了酒楼客人喝高了以后打赏的铜钱,酒楼支付给他的工钱,他进入酒楼第一天是多少,现在便仍是多少,一颗铜钱都没有涨。掌柜的每天笑眯眯站在柜台后,看着姓温的店小二始终殷勤跑腿,看着心思活络的年轻人每天端茶送酒赔笑,也不知道这个老人心里到底在盘算什么。

    今日酒楼说书先生便意气飞扬唾沫四溅说到了一桩奇事,说是咱们离阳京城一位名叫祁嘉节的剑道宗师,作为太安城里许多龙子龙孙和世家子弟的剑术师父,不知为何向那座山高水长剑气高的东越剑池,讨要铸造了一柄绝世名剑,然后祁嘉节人先至北凉武当山的山脚,一座比他们所在镇名气大不了多些的小镇,飞剑后至,一掠千万里,向那位坐镇西北边关的年轻异姓王递出一剑,惊天地泣鬼神呐,云海开万里,剑气动天人,不料那位年轻藩王更是了得,拔地而起,傲立于北凉道和两淮道边境接壤的云海之上,竟是挡下了那柄力可斩神仙的飞剑!说书先生滔滔不绝,说至酣畅处,老人自己都说得瞠目结舌,更别提那些酒楼借着故事下酒下饭的听众,一个个咋舌呆滞,停杯停筷,心神摇动,回神之后,故事尚未收尾,尚未听到那句最惹人厌的“且听下

    (本章未完,请翻页)回分解”,当然是要再跟酒楼再要一两壶酒的。姓温店小二的侄子头回听人说书,更是头回听人说起江湖人江湖事,更是目瞪口呆,听天书一般,坐在叔叔给自己搬来的墙角根那条小板凳上,握紧拳头,竖起耳朵,瞪大眼睛,只觉得听江湖事比读圣贤书,好像还要有意思些。

    故事总有收尾处,酒楼也有关门时,说书先生的这个故事尽处,楼外已是夜幕时分,酒楼差不多便要打烊收工了,挣钱不少的酒楼掌柜大概今儿心情不错,让厨子开了小灶,喊上姓温的店小二和他侄子一起上桌,吃了顿好的。这让没见过世面的孩子高兴坏了,只不过到底是上过私塾念过书的小书生,吃饭的时候颇有几分正襟危坐的意味,再馋嘴,下筷子也不快,饭桌上那些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开荤的大鱼大肉,孩子也不敢多夹几筷子,倒是酒楼掌柜笑着帮孩子夹了许多,堆满了饭碗,孩子有些难为情,怯生生望向自己叔叔,店小二笑着说尽管放开吃,你掌柜爷爷是镇上的大善人,大方得很。孩子便对掌柜的腼腆一笑,老人哈哈大笑,一边给自己和店小二都倒了杯酒,一边用筷子指了指二楼,对乖巧孩子说以后常来酒楼串门,下次听人说书,爷爷帮你在二楼天井围栏旁边找个位置。老人跟店小二对酌一杯酒,打趣道这孩子不像你,老实讨喜。店小二自豪道那是,性子随我哥,是有福气的,读书厉害着呢,以后保不齐就是一位秀才老爷了。孩子一本正经反驳道先生说了,以后自己能考个童生就不错了。一辈子对读书人最是崇敬的老人摸了摸孩子脑袋,感慨道县试府试院试,都是拦路虎,掌柜爷爷跟你把话撂在这儿,以后每通过一门,咱们酒楼就给你包个大红包,万一考取了功名,童生也好,秀才也罢,可别忘了给咱们酒楼写一块匾额,给掌柜爷爷涨涨脸面。孩子使劲点头,对老人高兴道叔叔给我买了好些纸笔,不过我现在都没舍得用,还是像以前那样在村里溪边用树枝蘸水练字,放牛的时候也会在地面上拨划,先生说笨鸟先飞勤能补拙,总有写出好字的时候,到时候就给掌柜爷爷写一副大大的匾额挂上。大概是难得喝上酒,当店小二的叔叔打趣道读书好,读书才有出息,读过书的家伙,将来拐骗媳妇回家也容易。偷偷喜欢村子里一位同龄女孩的侄子顿时满脸通红,瞪了叔叔一眼。姓温的伙计与酒楼掌柜相视一笑,喝酒喝酒。

    吃过了饭,他让侄子先回家,他自己还得帮酒楼打扫一番,回头再在镇上那座桥上那边碰头。

    酒楼掌柜看着忙着收拾碗碟的年轻人,喝着酒,略带醉意道:“当初收留你,真没想到有这么一天,那会儿只是觉得你小子可怜,心想若不是逼到绝路上,也不至于来我这小破地方混吃等死。哪能想到你帮着酒楼挣大钱。说实话,这一年来,比酒楼前十年挣钱都要多。”

    年轻人抬头笑道:“掌柜的好人有好报,应该的。”

    老人笑着反问道:“应该的?”

    年轻人纳闷道:“难道不应该?”

    老人感慨道:“好人有好报这种道理,你侄子那般的孩子愿意相信也就罢了,我这么个老家伙,可真不敢信。”

    老人直视这位忙里忙外勤勤恳恳的店小二,“来这儿喝酒吃饭听书的客人,都觉得你小子没脾气,可我不觉得,我始终觉得你小子……”

    年轻人插科打诨道:“掌柜的是想说没出息吧?”

    老人笑骂道:“放你娘的臭屁,真不晓得你媳妇怎么瞧得上你!”

    年轻人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脸,嬉皮笑脸道:“我爹娘把我生得俊啊,掌柜的,你这可真羡慕不来。”

    老人摆摆手,“不跟你瞎扯,我今天是想跟你说件正经事。”

    年轻人收敛笑意,束手站在酒桌旁边,“掌柜的,有事尽管开口,我温华这人没啥出息不假,可谁对我好,我心里头都记着,不敢说什么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大话,我也没那份本事还人情,但要说一分恩情还一分,哪怕一次还不完,我温华这辈子怎么都要还完。所以掌柜的,别跟我客气。掌柜的,要不是你肯收留,我这会儿指不定在哪儿砍柴烧炭或是给哪家人当短工呢,别说娶媳妇了,撑死了勉强养活自己,不让自己饿死,就算攒钱给侄子买纸笔都难。”

    老人笑了笑,抬头凝视着这位眼神真诚的年轻人,放下手中酒杯,“酒楼大半事情给你一个人就包圆了,我这个掌柜的每天都很清闲,所以说书先生说那些飘来荡去的江湖故事,或是才子佳人和野狐志异,都听在耳朵里,有些听过就听过了,但是有几句话,记在了心里头,其中有一句,大概没谁在意,但我很上心,叫‘自古做人难厚道’,我越琢磨越是这个道理,做生意买卖是如此,与人做朋友更是如此。所以后来这酒楼的银钱来往,我也放心交给你过手打理,起先我其实不是没有顾虑,也的确有意想要看看你会不会因此往自己兜里截留些,天底下的大生意,毕竟都是一颗一颗铜钱积攒起来的,可是我很意外,从头到尾,你小子都没拿走一颗铜板,账面上清清楚楚,账面底下,也干干净净,这很不容易。醇酒红人脸,财帛动人心,这才是人之常情,所以啊,你小子是个厚道人。”

    年轻人沉声道:“掌柜的,这话说得见外了。我温华能有今天的安稳日子,都是掌柜的恩德,要是再昧着良心从酒楼偷偷拿钱,我温华就真不是个东西了,这种事情,我做不来!”

    老人点了点头,“你也知道,我岁数不小了,一辈子就想着去郡城那边买栋大宅子养老,刚好我两对女儿女婿都在那边讨生活,虽然老话都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可天底下哪里有不念着子女好的爹娘,我那两个女儿嫁人都嫁得马马虎虎,在郡城生活可不容易,这不就惦念上了我那点棺材本了,想让他们风光一些,不用租屋子寄人篱下,我呢,以前是有心无力,攒下的三四百来两银子,在县城还算凑合,到了寸土寸金的郡城真不够看,今年托你温华的福,老底翻了一番,小八百银子,只要不是青兔巷孩儿巷那种权贵扎堆的地方,也差不多够买栋像样的宅子了,刚好酒楼有你小子在,我最近就寻思着是不是把酒楼盘给你……”

    店小二愣了愣,苦笑道:“老掌柜,这么大一栋酒楼,我就算砸锅卖铁,也绝对买不起啊。”

    老人笑呵呵道:“这栋酒楼以前约莫值个百八十两银子,如今不同往日,怎么都该估价三四百两,这你心里有数,我当然更明白,至于你小子有多少积蓄,我更清楚,所以我就想了个折中的法子,你看行不行。酒楼以三百两银子折算,这笔钱不用你急着出,以后每年分红,别忘了就行,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还完了三百两购置酒楼的本金,再以后酒楼若是仍然赚钱,这分红,我这老掌柜的,可还是要你小子每年孝敬的,至于具体多少,我倒也不强求,你小子看着办,总之你先顾好自己那个家。”

    年轻人欲言又止。

    老人挥手示意年轻人坐下,“也别觉得亏欠我,我啊,精明着呢,晓得你以后肯定能把酒楼生意做得越来越大,以你小子的厚道,每年分红能少?我躺在郡城大宅子里享福,就能每年白拿一笔银子,赚大发喽。”

    年轻人坐回长凳,直起腰,“老掌柜的,大恩不言谢!”

    老人做了个捻指手势,打趣道:“别嘴上说,将来靠

    (本章未完,请翻页)银子说话。”

    年轻人突然笑道:“老掌柜的,你就不怕以后我赖账,还清了三百两银子就不舍得掏分红?”

    老人挑了挑眉头,然后指了指年轻人心口,然后指了指自己眼睛,“之所以有这桩买卖,一是信得过你小子的良心,二是信得过我自己的眼力!”

    年轻人自己和老掌柜分别倒满一杯酒,举杯后,“都在酒里头了!”

    两人一饮而尽。

    老人喝完酒,“你小子赶紧去瞅媳妇吧,对了,自己去柜子后头拿一壶刚进的绿蚁酒,就当我庆贺你小子终于有自己的家业了。”

    年轻人起身哈哈笑道:“得嘞!”

    老人不忘提醒道:“庆贺归庆贺,酒钱得记在你账上!这绿蚁酒可不便宜,据说从北凉道那儿一壶才两钱银子不到,到了两淮就一两银子往上,再从江南道到咱们这儿,啧啧,足足四两银子啊,这哪里是卖酒,真是直接卖银子还差不多。你小子悠着点喝,可别喝出味道就见底了。”

    年轻人嘿嘿道:“我可舍不得自己喝!”

    老人好奇问道:“咋的,是要送给你哥,还是给老丈人啊?”

    直奔柜台的年轻人突然停顿了一下,转头咧嘴道:“都不是,给我兄弟留着,以后他来我家蹭吃蹭喝,就拿这酒招待他。当年……挺久以前,我和他一起厮混的时候,他总说天底下的酒,就数这绿蚁酒最有味道,那会儿他总喜欢拿这个馋我,后来分开了,我有次独自经过他家乡的时候,走得急,也没喝上,也没弄明白到底是啥个滋味。”

    老人没好气道:“啥滋味?就是价钱贵,其它没啥,我就不喜欢喝,太烈太冲,烧穿喉咙,后劲更足,在我看来啊,真不如咱们这边的自酿米酒好入口。”

    年轻人笑眯眯道:“我那兄弟是半个江湖人,纵马饮酒,自然是要喝最烈的酒,喝那软绵绵的米酒,不算英雄好汉!”

    老人乐了,“呦,还江湖人,而且听你的话,你小子当年闯荡江湖,走得挺远啊?”

    年轻人挠挠头,“也就只是走得远而已了。”

    老人白眼道:“还吃过苦头吧!”

    年轻人一笑置之。

    独坐酒桌的老人举杯慢饮,遥遥看着小心翼翼捧着酒壶的店小二,没来由问道:“温华,咱们酒楼的说书先生,好几次说到那西北藩王承认自己有位相识于江湖的兄弟,与你小子凑巧同名同姓?那你的兄弟,是不是也该姓徐才对啊?”

    年轻人站在远处,笑脸灿烂,“巧了,还真是!”

    老人哈哈大笑,挥手道:“臭小子!滚滚滚!”

    杯中已无酒的老人摇晃了一下酒壶,空了,转头望向走向酒楼大门的年轻人,身形一瘸一拐,只是却不给凄惨或是滑稽的感觉,老人冷不丁大声笑问道:“温华,你小子真不是那个名动京城的剑客?”

    双手捧着那壶绿蚁酒的年轻人缓缓转过身,做了个鬼脸,“掌柜的,你看我像吗?”

    老人笑着没有回答,再次挥挥手。

    老掌柜坐回座位,壶中杯中皆无酒了,百无聊赖的老人想了想,望向大门,自嘲道:“是不太像,也对,能像吗?”

    年轻人离开酒楼后,快步走向那座小桥,一路上沿河两岸川流不息,放眼望去,静谧河面上满是点亮的河灯,星星点点,如同夏夜的星空。按照乡俗的说头,人死之后,那些无所依的游魂野鬼,在中元节这一天,若是能够找到那盏写有自己名字的河灯,便能投胎转世。他当年就听自己那位一起狗刨江湖的兄弟说过,佛家有托灯投生的**,尤其是在阴间不得解脱的冤魂怨鬼,凭借阳间江河之上的那盏荷花灯,即可得自在。他这辈子的愧疚之一,便是与家中兄长两人只供得起一人读书,哥哥把机会给了他,可他却不爱读书,也不知珍惜,成天只想着行侠仗义,向往那座刀光剑影的江湖。所以他如今比哥哥嫂嫂更喜欢对那个侄子念念叨叨,要孩子好好念书,他给侄子购置的纸笔,都是小镇上最贵最好的,他不是希望侄子以后一定要考取功名,不是什么光耀门楣,而是他打心眼觉得,男儿读书,读出满腹学识,写得一手好字,每年春联不用求人,或者说以后有了孩子,可以自己去书本上为孩子取名,总归是天大的好事。

    练剑,想要练至天下第一,世间终究唯有一人而已。比拳头硬,江湖总有拳头更硬的武夫高手。可是读书人从书本上读出的道理,则绝不是帝王将相达官显贵们开口说出的道理,就一定会更大一些。

    到了那座熟悉的青石板桥,他媳妇果然已经卖完两篮河灯,侄子手里拿着最后一盏。

    她等到他走近后,柔声问道:“怎么要我留下一盏?还要写那北凉二字?”

    他微笑道:“我与你说起过的那位小年,他是北凉人氏,如今西边那边在打仗,我就想着帮他祈福。”

    三人一起走下桥头,来到岸边,他弯腰将那盏河灯轻轻放入河水。

    三人干脆肩并肩坐在岸边,他揉了揉侄子的脑袋,让孩子帮忙拿着那壶绿蚁酒,抬头对自己媳妇笑道:“以后如果有机会见面,那家伙如果喊你弟媳妇,千万别答应,一定要喊你嫂子才行。”

    她眼眸弯弯,促狭笑道:“你们俩这种事情也争啊。”

    他开心笑道:“别的事情可以不争,唯独这件事,绝对不能让步!”

    她微微红着脸,无奈道:“那你还想着以后跟他成为亲家?你说你们当初定下了娃娃亲,人家也答应了?”

    他语气豪迈道:“他敢不答应?!”

    他媳妇笑了笑,不知为何,自己男人什么都不讲究不在意,只有当说到他那位兄弟的时候,才会格外骄傲自豪。

    有些时候,她甚至都有些小小的醋意了。

    她不知道自己男人和他的兄弟当年一起经历了什么,才会让自己男人这般放不下。

    而她比谁都清楚,这个姓温名华的男人,其实什么都拿得起也什么都放得下,连一个男人本该最在乎的面子,也从来说放就放。

    他望向河面,轻声道:“媳妇,你放心,我不是惦念着当年走过的江湖,我只是惦念我那个兄弟。”

    然后他转头咧嘴一笑,“没法子嘛,我知道没我在的江湖,他混得再好,也会觉着没啥意思的。”

    瞧瞧,听听,又是这种口气。

    她白了他一眼。

    他哼哼道:“媳妇,你还真别信,我谁啊,我兄弟又是谁啊,咱哥俩当年行走江湖,那可是……”

    突然看到媳妇一脸玩味笑意望向自己,他立马改口道:“那绝对是满身正气!嗯,当然了,就是混得惨了些,饱一顿饿三顿的。”

    她抿嘴一笑。

    他低头对自己侄子说道:“你那个便宜叔叔老喜欢念叨一首诗,我说给你听听,你看在书本上见过没?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野夫怒见不平事,磨损胸中万古刀。”

    才在村塾蒙学的孩子自然一头雾水,使劲摇头。

    他重新抬起头,痴痴望向飘满河灯的璀璨水面,清风拂面,脸色宁静。

    他仿佛自言自语道:“绿蚁酒帮你留着,家里屋子帮你空着,小年,还当我是兄弟的话,你就别死在凉州关外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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