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修真小说 > 乡村如此多娇 > 127 叔,我漂亮吗?(上)
    获得了一只灵犬的喜悦,让李云皓忘记了今天的郁闷,连忙打了出租车,然后直奔大市场,仔细寻找购买了上号的宣纸,毛笔,朱砂,这些东西还真不好找,当他弄完一切回到小姨家中的时候,差不多已经是中午了。

    开门的是一张可爱的笑脸,萝莉许盈盈穿着女仆装,纵然不是第一次看到了,仍然觉得萌倒可爱,看到李云皓。许盈盈欢喜的道:

    “爸爸,你回来了?”

    “嗯,盈盈,天这么热,就不要穿女仆装了,云兰呢?”

    “妈妈在做饭,嗯,夫人姐姐在睡午觉。”

    她正说着,忽然注意到了李云皓腋下夹着一只小狗,全身乌黑,似乎被这样夹着很不舒服,可怜嘻嘻的看着,没有办法,李云皓双手都拿着东西,只好夹着它了,小狗狗人形化的可怜神色,瞬间大洞了萝莉的心。她双眼冒着星星的看着小狗道:

    “爸爸,这是你买的小狗吗?好可爱。”

    李云皓想到它也的确算是付了钱‘赎身’的,当下点头道:

    “看你一个人在家里很闷,就给你买了一只小狗,坊在后面的院子中养着吧,回头我打电话让人做个狗窝过来。”

    李云皓看上这灵犬本身只是想得到它提供灵兽的毛发做狼毫笔而已,对于养狗并无多大的兴趣,就算在乡下,几乎家家有狗,他也没有养,他看到小萝莉似乎很喜欢这只小狗,当下就顺水推船的说成是送她的礼物,许盈盈有人群恐惧症,是李云皓认识的是几个有自闭的萝莉中年轻最小,同时也是自闭最严重的,几乎不出门,如果光是打游戏,看电视,位面太过宅了,所以送一只灵犬给她做宠物,的确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很多人都喜欢养狗,因为狗通人性,特别是这样的百万里挑一的灵犬。相信一定可以成为萝莉的好伙伴的。

    “真的吗?谢谢你,爸爸,我太喜欢了。”

    “等等,这狗刚买来,有可能有什么虱子什么的,我去洗刷一下。”

    看到许盈盈就要抱小狗,李云皓连忙阻止,先弄到了一些狗毛再说把,小萝莉欢喜的点点头,李云皓走进了浴室,就找来一把剪刀,阴森森的道:

    “小狗狗,天气太热了,主人给你理发吧。”

    小狗可怜的呜呜叫了两声,就要逃走,但是早有准备的李云皓立刻用落石术困住了它,然后在它尾巴上剪辑起来,小心的收集了狗毛,也就是狼毫,可怜的小狗尾巴上顿时秃了一圈,李云皓把毛发收集好,然后用沐浴露给小狗仔细的洗了一个澡,这才抱着它走了出来。

    小萝莉在浴室外翘首以望,看到焕然一心的小狗欢喜的接过,道:

    “小狗狗,姐姐带去去玩吧。”

    小灵犬十分聪明,知道只怕以后这个人类雌性就是自己的宿主了,所以也乖巧的舔了她的手,小萝莉娇笑道:

    “好痒,不要舔我。”

    这时候在厨房中做饭的白云兰端着一盘饭菜走了进来,看道李云皓脸色一亮道:

    “小浩,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

    两人犹如新婚夫妻一样的对白后,都是注视着对方,不过小萝莉很快打断了两人的含情脉脉道:

    “妈妈,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狗,你看,它好可爱啊,我决定了,以后它叫嗯,叫什么呢,对了,叫黑马王子吧。”

    李云皓觉得好笑,也没有提醒她小黑狗其实是一只母狗来着,当然这只小黑狗他是不会叫什么黑马王子的,早就取了一个小黑的名字,白云兰见小狗也是点头道:

    “很可爱。”

    这种土狗也就是中华田园犬并不稀奇,所以白云兰也没有太过注意,而是向李云皓道:

    “小浩,你回来的正好,我们正好可以吃饭。”

    李云皓点头,忽然注意道:

    “怎么没有开空调,别怕那么一点电费啊,这么热的天。”

    “不是的,我是觉得一天到晚在空调中对身体不好,而且打开了门窗,后院中自有一股凉风吹来,反而更舒服呢,就是不能开太多电器。”

    “也对,这个夏天终究太热了,要是在乡下就凉快多了。”

    “乡下?是指在铁砂乡丰产村的那里吗?”

    “是啊,那里靠近山,夏天并不热,是个避暑的好地方,但是就是蚊子多,卫生也不好,重要的是道路不同,所以虽然我习惯了在那个住,但是毕竟对妈妈病情并不适合。”

    两人交谈了一会儿,白云兰就再次进入厨房忙碌了,小萝莉也和小黑开始建立感情,在逗弄起来,李云皓也趁着这个空闲进入自己的房间,把买来的东西弄好,就准备自己做最重要的工序,做毛笔!

    一般来说,一支好的毛笔是需要几十道工序的。撕羊毛(羊毛从江苏沿海一带购买)、脱脂、去绒、去油皮、再撕毛、晾干、装根、装尖、以尖取齐、长短配、毛笔前部分造型、清摘(精拣)、会合、加衬、圆笔头、做盖毛、捆扎、装笔杆、再清摘、上胶、套帽、包装等。

    从制作材料来看,笔杆有玉石的,塑料的,金属的,用的最多的还是竹子,也有其它材料的。笔头所用的毛主要有羊毛,野兔毛,黄鼠狼毛(通常所说的狼毫),石獾毛等等。

    不过李云皓买来了现成的毛笔,只要把上面的毛头弄掉就成,在用买来的特殊胶水,试着把㊣(5)刚才手机的灵犬毛念好,他买的是最昂贵的玉石的笔杆,不只是玉石法力透性最好,最重要的是,玉石不同于珠子,属于无生命的石头,他可以用自己的法术‘化石为泥’把笔头狼毫给镶嵌,天衣无缝。

    这并不是很难的事情,很快一只毛笔就做成了,他忍住激动,实验了一下,法力引动之下,心脏处也流出一丝丝气流和法力融合,然后渗透进入毛笔当中,毛笔散发出银色的的光芒,李云皓大喜过望,这么简单就成了,迅速把笔墨纸砚都弄好,当然墨是朱砂,开始摸匀然后对封神手机道: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那个符箓该怎么话?”

    “不需要主人费神,我会通过记忆刻印输入你的脑海,然后控制你的神经,立刻就可以画好。”

    李云皓点点头,用铜震纸压好黄纸,屏气养神,过了一会儿后,他的身体就自动动起来,下笔如有神,笔走龙蛇,很快就画出了一个复杂精密无比的符箓团,当最后一笔钩成后,这张符箓就散发了银色的光芒,李云皓心中一喜,知道成功了。

    给读者的话:

    天气闷热,犹如蒸笼,我就是这笼中的肉包子,都快熟了,唉,所以才这么晚勉强动笔,啊啊啊,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