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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十二戒:

    作家十二戒一﹐忌跟风“不要修真受欢迎就写修真﹐三国好看就写三国。   ”

    二﹐忌‘我’“这就不多说了﹐对于所有的写手来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大忌”

    三﹐忌流水帐“文章太过简陋﹐文中必须多多出现对话﹐环境的描写与人物性格的描述”

    四﹐不能抄袭“至少要抄得读者看不出是抄的﹐有的人的作品一看就知道是抄寻秦记的剧”

    五﹐忌文章太短“不要用骗点击率的方式写书﹐一章至少要有四﹑五千字”

    六﹐忌太哆嗦“拖戏是以的﹐但必须要有技巧﹐不能无限地拖长。要尽力交代一些有用的东西与伏笔﹐在一些文字上加长文章的长度﹐但如困技巧不够不要强行。文章太短不行﹐太长也不行。要长短适中。”

    ﹐忌太杂“比如科幻作品最好不要与武侠合在一起﹐香满的那些武侠科幻漫画是最失败的。因为他们硬是把武侠与科幻平衡。每一部小说都有其中心的主题﹐科幻就科幻﹐武侠在其中出现以﹐但起到的作用微不足道﹐因为是科幻为主题﹐那幺一切都必须用科学角度去解释﹐而不是又科学又武侠。”

    八﹐忌超人“文章中最忌最忌的除了跟风之外﹐就是使得主角一夜之间成为超人。主角遇到奇遇得到意料序外的能力﹐以﹗但一夜之间得到超强的力量﹐事后的力量强无强﹐那幺你怎写到终。”

    九﹐忌名称太多“读者是不会有耐性去记忆你所例出的地名人名﹐只能慢慢(很慢很慢)地在文章中交代﹐给读者慢慢地消化。如果作者太急﹐只会使读者看得头昏眼花变成了流水帐。”

    十﹐忌例表“题材设定永远都是给自己看的﹐不要硬加在文章中﹐读者没有兴趣去看你的设定﹐这样做就有如提前把一本书的结局说出来﹐使人失去了百~万小!说的味道。”例﹕魔盗的作者写魔盗之时没有任何的设定﹐在刚始的时候本人看着看着以为是在写中世纪时的一个贵族故事。最后魔法师突然之间出现了。才啊﹗地明白到这是一本玄幻作品。给了本人无数的惊奇﹐而且作者那时至以后很长都没有出现过更多的魔法师﹐使得读者有兴趣再看下去﹐龙什幺的也是最后才慢慢出现﹐一个个地描述﹐而不是一次过例出来。换句话说﹐作者至今才使我明白到这个世界大概是个什幺样子的﹐(龙到现在才出现了两次﹐妖精见都没有见过)在我的脑海中用漫长至今的文笔一笔一笔地在本人的脑中将那个世界建筑了起来﹐这是他成功的地方。

    十一﹐忌呢称“身为一个作者﹐要尽力站在中立的立场去看去写﹐所以在文章中请不要出现不写出角色全名而为了省事叫她小xxx﹐阿xxx的况出现。文章必须给人中立﹐冷酷的感觉。而呢称是为了亲友之间的亲近感而代替名字的称呼﹐从来没有见过那些文笔高超的人用这些妮称代替角色的名字。你是作者与自己的角色拉亲切感干什幺﹖”

    十二﹐忌上下关系混乱“有很多的作品﹐主角都是尽力与身边的角色拉关系”比如﹕主角命令身边的大哥去某事时是这样说的﹕“某某哥﹐去帮我把什什什幺给打下来吧。”而不是﹕“某某某听令﹐将xxx给我打下来。”公私无法公明﹐上下关系混乱﹐你看全世界哪一个军队会战斗时﹑工作场合这用这种语气。这只能表现作者社会经验不足。

    另外一点﹐很多的作品中作者站在主角一方站得太明显了﹐将严肃战争写得家斗别扭﹐有如儿戏。“啊﹗我来迟一步。那个谁谁竟然把他们全杀光了﹐留下一点来给我嘛﹗”“你这好小子﹐竟然将敌人全打败了﹐那我打什幺﹖也不留下一点给我。”这哪像军人应说的话﹗兵~国之大事,生死之地。怎能任由这些主角的亲友想怎样怎様;,军法哪去了。弄得战场有如过家家一样儿戏。——评写作之得失评写作之得失第一﹐对一名作者来说﹐很多新手都喜欢用我来写书﹐或者是说第一人称﹐本人不明白为什幺他们会这种想法。像异人傲世录﹑商业三国之类的最后都渐渐地转为用他﹐第三人称了。因为这种写作手法缺点多多﹐在网上游历过的人都知道一般况下用‘我’绝写不出好书﹐特别对新手而。因此﹐使得很多的读者对‘我’来写书的作者都不带有好印象﹐看完第一页就不看了﹐除非是入什幺的期望他在之后会改善才忍着看下去。所以﹐写书最好不要用我来写﹐金庸没用过这种写作手法﹐黄易在大剑师中用过一次就不再用了﹐而各作者竟然自问能够比这二位宗师更加厉害﹐实在佩服。

    第二﹐女人﹐我不知道这些作者有多少的恋爱经验﹐或者是中国现今的市场上男女比例太过离谱﹐使得书中的主角都失去了一个男人应有的风骨与自尊﹐任由女人任打任骂﹐似乎只要有个女朋友就足够了﹐就算那女生犯了任何的错误我也见不到主角生气或怎幺样的﹐这也太圣人了吧。这种主角一多﹐啊﹗那这种主角都失去了自己的性格。特别是一些写君王的书﹐君王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威胁自己的权威﹐必须做到冷酷无﹐有的时候必须放弃自己心爱的女人﹐做到极度冷血﹐但很多作者硬要写成完美爱故事。去﹗无论是现实或者是小说世界从来都没有完美的﹐因为读者自己本身都不相信完美的存在﹐这样写不是明着告诉读者这只是我的妄想吗﹖还有﹐本人是个男人﹐网上读者百分之九十都是男性﹐如果作者们想写爱爱的东西以考虑去写爱小说。本人不认为爱的因素不应出现在男性读物中﹐不过我看到很多的人都将小说中的爱成份比例调得高得离谱﹐明明是君王类的小说硬要与爱拉上关系﹐铁血类的非要弄得像过家家﹐似乎比起国家而女人更重要。哈﹗所谓鱼与熊掌不兼得。有的时候必须在女人与国家之间作出选择﹐但很多的作者硬是写成完美结局﹐好嘛﹗只爱美人而不爱江山这句话够经典了吧﹐是这些读者们讽刺的写照﹐硬要写成完美是不能的。还有在很多书中主角都过于心软﹐至少我还见不到有打杀女人的事发生﹐不管那个女人多幺混帐与嚣张。唉﹗武则天的天下了。

    第三﹐对自己不善长的东西以选择轻轻跳过﹐点到即止﹐淡淡地将它带过去﹐不要硬去详细描写。如果真的非写不﹐那幺以去查资料﹐但是爱是没有资料查的﹐所以劝各位没有爱经验或者是只从漫画与小说中理解爱的各位不要硬去写﹐那只会使得大米粘上苍蝇。

    第四﹐什幺应详写什幺应简陋﹐如果架空的话﹐那幺主要是要描写所建立的帝国之强大。俗点说就是一国之yy﹐而不主角之yy。军事与架空之间的分别我看就只有史实与不史实了。

    第五架空与军事﹐纯军事的书不会有太多人喜欢看﹐由头打仗打到尾﹐有多少读者是那幺单一的喜欢血腥呢。架空的书最重要的是要描写中国的强大﹐因为我们对现实杜会不满﹐所以不要弄错﹐主角在这架空书中反而无足轻重﹐像商业三国﹐他的yy在于青洲强大﹐而青洲与其它地方百姓的生活对比就成了他卖点。所以架空之书最忌就是老围着主角转﹐应以一切的手法去描写人民生活的改善﹐军事的强大﹐人民的自毫感﹐这些才是卖点。还有民生﹑政治﹑科技﹑外交﹑军事等等等﹐不要只在军事上yy﹐我们更喜欢看到人民的生活如何改善﹐如何的一个大同杜会。军事只是放在最后面﹐一部书由头打仗打到尾看都看厌了。而且架空的另一个卖点是外交,强大的国家,交明的对比,民族的自豪感这些都是架空的特色啊。

    第六﹐最重要的一点‘品味’﹐不要去跟风﹐什幺书受欢迎受到影响就去写什幺﹐修仙流行写修仙﹐三国流行写三国﹐现在这两种书除了几部老作品之外我相信大部份人都望而止步了吧。创作啊创作﹐所谓创作就是要创啊。一名作者要有自信心﹐不要受到论影响﹐但是要知道读者喜欢看什幺﹐而不是自己想写什幺写什幺。老作者都会感受到﹐虽然如此才会有市场﹐但是也不能完全应读者的所求﹐那样就会失去变化与新意。因此就需要品味了。有如昼家一样﹐与艺术接触得多了﹐自然对美有自己的品味﹐而且会越来越高。在网上的老读者我相信巳不会对一般的武侠作者感兴趣了吧。因为接触的书太多了﹐单一就满足不了所求。所以有品味的人才能写得出好作品﹐而要有品味就必须得读万卷书﹐现在是网络的世界﹐而这万卷书的意义广了﹐不是单一指中国历史﹐更需要明白世界历史(推荐罗马历史)﹐也不只是中国政治﹐而世界政治﹐很多东西网上都以找得到。所以读者们的见识变广﹐变聪明﹐作者在以狭窄的知识观去面对那就跟不上时代了。所以增加自己的视野与观点﹐要不然别人做到你做不到﹐你凭什幺要求别人看你的书。要知道现在网上的作者是成千上万﹐而不是以前那样全国加起来的小说作者还不超过百人。品味﹐只有读过很多小说的人才会拥有﹐是对书好坏的分柝﹐老读者都明白在下所﹐开始的时候什幺书都好看﹐渐渐地开始变得挑食﹐嘿﹗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写得出好书。最后一点﹐身为作者的立场要尽量中立。要偏向于主角的同时又不能使得主角一帆风顺;﹐我们不是神﹐我们做不到现实﹐但要尽量给读者真实感才是成功的所在。

    品味对一名作者来说品味很重要﹐品味是什幺本人也说不明白﹐但是那是一种阅书千卷后所得出来的经验﹐那代表了作者的知识面与作者的阅读能力。品味越高﹐那幺对于书的好坏有着深刻的认识﹐这种人能一眼看出书的潜力﹐现在通常只有那些在网上泡上四年有多的人才有这个资格。这就有如八十年代那个时候﹐没有什幺卡通看﹐有的就只有米老鼠与变形金钢﹐所以对那个时候的小孩来说只要是卡通都是好看的。但到了现在﹐再去回顾变形金钢的设计与剧﹐实在感觉到有点幼稚。这就是因为品味提升了。小说与漫书﹑电影是不同的﹐漫书电影是以图片来表达﹐直接地人物的印象送入读者的脑海中﹐但是对小说来说就算你如何仔细地去形容一个人的外貌﹐读者也不会记得这个家伙长什幺样﹐对于读者来说﹐他们的脑海中主角的样子从来都是模糊的﹐所剩下的就是几个主观的印象。比如说﹕主角是英俊的﹐主角是懦弱的﹐女主角是残忍而又文静的﹐这些东西都不是一两笔以交代出来的﹐只能靠在悠长的剧中慢慢地以文笔种入读者的脑海﹐理解这一点的人才有文笔。所以﹐身为一个作者一定要有品味﹐但品味又不能狭窄﹐像某些作者他们的生活圈子只有那个一个镇﹐坐井观天。

    这样的人以写出什幺客观的作品﹖但是我们又不能走万里路到处去见识。那怎幺办﹐那唯有读书﹐读得非常杂。恐怕各位在读雅典史之前一定认为美国是世上第一个民主国吧﹗然后又认为民主是世上最完美的政治吧。在读罗马与雅典史之前本人是这样认为的﹐但惜是错的。雅典的民主比起美国更加早﹐而且雅典体现了民主失败的一面﹐读过了这些历史﹐本人才明白到很多小说的全民主根本是放屁﹐是某些人不切实际的妄想﹐因为本人明白到民主的条件十分严格﹐没有这些条件强行行民主制只会坏事。本人推荐罗马史与希腊史是不得不读﹐因为它们的历史几乎把世上所有的政治制度都试了个遍﹐读完之后作者们会明白到什幺叫幼稚。因此本人建议﹐一名作者看漫画以﹐但不要认为以把漫书上的东西写下去﹐更不要把肥皂剧的剧写下去﹐多看看西方雷影﹐埃及历史﹐还有罗马﹐见识一下各个文明﹐了解时事与他国的政治制度的好坏(这点很重要)。

    给作者们一个忠告﹐现在的作者普遍有几个牛角尖﹐想要这样写的好好想一想再说。神﹕很多作者不知受什幺影响﹐用人的形态去描写神﹐神为什幺一定要像人呢﹖还有为什幺天使啊﹗神啊﹗魔啊﹗一定要有人类的感呢﹖没有这些你们就写不出来了吗﹖为什幺主角一定要爱上某个女性﹖为什幺主角就不能眼高于顶像绝代双骄里的主角那样对女人不屑一顾﹖为什幺男人一定要对女人好﹖我记得有些女人是对她越坏她越崇拜你﹐当然男人要有自傲的本钱。为什幺主角就不能像‘骑射’的主角那样冷酷无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有感﹖为什幺主角不能像‘妖星’里的主角那样是主观的生命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是人﹖是不是因为不是人你们就无法把女性的关系描写上去呢﹖为什幺主角一定要是魔法师或者武士﹖为什幺主角不能是个药剂师﹖要知道如果药剂师历害的话﹐那他以是一名用毒高手﹐而同时配药也以为他带来权力与金钱啊。为什幺主角一定要十分强大﹖而不能像鹿鼎记中的伟小宝那样手无搏鸡之力呢﹖是不是这样写你们就认为没有人看了﹖为什幺主角一定要修仙呢﹖就不能修魔法呢﹖为什幺仙术与魔法就一定要来自同源呢﹖为什幺一定要魔武双修呢﹖是不是主角不够强写不出东西来﹖为什幺在都市小说中除了修仙就是武术﹖而不是学习西方的黑魔导﹖为什幺你们非要钻牛角尖﹖——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女色啊﹗矣﹗这是个很大的牛角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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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艳xxx﹐淫xxx﹐艳遇xxx﹐风流xxx……

    在下并不反对写女色﹐但是试问各位作者自己的恋爱经验有多少﹖从何而来﹖是从各个漫画与电影上学习而来的﹖还是自己人生的体悟﹖是真动人直入心骨的恋爱﹖还是自己不知所谓的迷恋﹖如果各位懂爱的话。那幺一定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上一个男孩是十分困难的事﹐而且一定有原因。那幺我们来谈谈女人吧﹗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她们对于爱受到漫画小说等影响﹐有一种爱至上的心理。这些女孩一般都会光喜欢外表而注意内在﹐想必各位都注意到了﹐很多的女性漫画的女主角都是这幺一类货色。所以年轻的女孩没有太多恋爱的经验与人相处的经验﹐她们任性﹐她们妄为﹐不知伤害他人为何物﹐世界是围着她们而打转的﹐男人是为了她们而生的﹐这类女孩十分难以相处﹐因此成熟的男人只会与年轻女孩逢场作戏而不会选择谈恋爱﹐因为她们太年轻﹐不懂得顾及男人的感受。当女孩们在人生之中打滚﹐在感中受伤﹐人生经验的成熟﹐渐渐地她们了解到注重外表是多幺的幼稚﹐无数的伤害使得她将外貌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从而两种女人诞生了。一种实际主义着﹐她们追求富贵﹐富有心机﹐她们不在意男人的外表﹐只注重男性的家产与金钱﹐期望着有一日能登上枝头变凤凰。另一种女人贤惠﹐她们只会受到温柔或者富有材干的男性所吸引﹐外表仍是其次。但无论任何一种女性﹐男性要吸引他们必须有自己的本钱。最自然的本钱﹐各位书中的主角本人完全看不出有什幺吸引女性的本钱所在。魔盗的作者写得很好﹐他把各个女性的态度描写得一清二楚﹐他并没有把所有的女人都爱上主角那幺幼稚﹐有的是为了利益与主角上床﹐有的却是被逼心怀仇恨。而爱上主角的女性都有自己不同的原因﹐而且那些原因都在剧中解释得十分充分﹐最主要的就是这一点﹐因为读者们认了她们的爱是合理的。各位啊各位﹗一见钟或许存在﹐但是在这个利益至上的杜会里﹐你们见到有多少﹖不要将不受欢迎的郁闷发泄到小说上﹐小说要客观﹐是一种艺术﹐只有尊敬它才能写得好﹐恶搞那不如别写。只有那种把文字与小说当成是兴趣或者职业的人才能写出好作品﹐因为他们认真﹐认真能使得他们进步。打个比方吧﹗有一部书说﹐一名女生把主角弄出车货送进医院了﹐因此内疚地在主角床边哭。好﹗第一次见面﹐不小心把一名不认识的男生美进医院﹐然后感到十分内疚为他而悲伤。哼﹗你们相信吗﹖一名十岁的女生在这个年龄还哭﹖你们见过吗﹖为了一名第一次见面的男生﹖猎艳xxx﹐淫xxx﹐艳遇xxx﹐风流xxx……

    在下并不反对写女色﹐但是试问各位作者自己的恋爱经验有多少﹖从何而来﹖是从各个漫画与电影上学习而来的﹖还是自己人生的体悟﹖是真动人直入心骨的恋爱﹖还是自己不知所谓的迷恋﹖如果各位懂爱的话。那幺一定会明白一个女孩爱上一个男孩是十分困难的事﹐而且一定有原因。那幺我们来谈谈女人吧﹗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她们对于爱受到漫画小说等影响﹐有一种爱至上的心理。这些女孩一般都会光喜欢外表而注意内在﹐想必各位都注意到了﹐很多的女性漫画的女主角都是这幺一类货色。所以年轻的女孩没有太多恋爱的经验与人相处的经验﹐她们任性﹐她们妄为﹐不知伤害他人为何物﹐世界是围着她们而打转的﹐男人是为了她们而生的﹐这类女孩十分难以相处﹐因此成熟的男人只会与年轻女孩逢场作戏而不会选择谈恋爱﹐因为她们太年轻﹐不懂得顾及男人的感受。当女孩们在人生之中打滚﹐在感中受伤﹐人生经验的成熟﹐渐渐地她们了解到注重外表是多幺的幼稚﹐无数的伤害使得她将外貌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从而两种女人诞生了。一种实际主义着﹐她们追求富贵﹐富有心机﹐她们不在意男人的外表﹐只注重男性的家产与金钱﹐期望着有一日能登上枝头变凤凰。另一种女人贤惠﹐她们只会受到温柔或者富有材干的男性所吸引﹐外表仍是其次。但无论任何一种女性﹐男性要吸引他们必须有自己的本钱。最自然的本钱﹐各位书中的主角本人完全看不出有什幺吸引女性的本钱所在。魔盗的作者写得很好﹐他把各个女性的态度描写得一清二楚﹐他并没有把所有的女人都爱上主角那幺幼稚﹐有的是为了利益与主角上床﹐有的却是被逼心怀仇恨。而爱上主角的女性都有自己不同的原因﹐而且那些原因都在剧中解释得十分充分﹐最主要的就是这一点﹐因为读者们认了她们的爱是合理的。各位啊各位﹗一见钟或许存在﹐但是在这个利益至上的杜会里﹐你们见到有多少﹖不要将不受欢迎的郁闷发泄到小说上﹐小说要客观﹐是一种艺术﹐只有尊敬它才能写得好﹐恶搞那不如别写。只有那种把文字与小说当成是兴趣或者职业的人才能写出好作品﹐因为他们认真﹐认真能使得他们进步。打个比方吧﹗有一部书说﹐一名女生把主角弄出车货送进医院了﹐因此内疚地在主角床边哭。好﹗第一次见面﹐不小心把一名不认识的男生美进医院﹐然后感到十分内疚为他而悲伤。哼﹗你们相信吗﹖一名十岁的女生在这个年龄还哭﹖你们见过吗﹖为了一名第一次见面的男生﹖

    令本人想起肥皂剧的剧﹐这名作者是硬想建设女性对主角的爱﹐但本人想他极之失败。好了﹐这些方面表现了作者们对女性了解的肤浅﹐即然不明白女人﹐我劝各位还是跳过去别写女人了﹐至少不要主要写女人。好吧。你们要写﹐那幺本人唯有给一些客观的意见。有一类女人是女强人﹐间谍﹑大家豪的精英与富有材干的女强人﹐公主之类。这些女性是不太能爱上男人的﹐她们只会因为利益而接近男性﹐所以对于此类的女性各位作者如果对于爱上主角的理由不够充足﹐那干脆描写她是因为利益与某种目的而接近主角的吧。(硬弄你的作品会因理由不够充足而失去说服力﹐这是一名作者最害怕的)另一种女性是根本不会爱主角﹐但是又被迫不得不与主角上床﹐她们甚至恨主角﹐比如﹕女性的家族有求于主角﹐用他们的女儿作为筹码。(政治婚姻)一种女性是因为职业的需要才会在主角身边﹐对于她们来说主角的存在有无。最典型的就是y环与女密书。所以啊﹗如果无法描写那就不要勉强﹐退而求其次吧﹗不要想着所有的女人都会关心主角的死活﹐有的女性就算爱上主角也不会与主角一起下地狱的。只有写出这种不完美才会使得读者有真实感﹐一部失去真实感的作品那是作者的失败。因为完美的世界是不存在的。请各位把女人写得像个女人﹐女人是不能不妒忌的﹐妒忌也是她们的特征。很多作者在描写时说几个女人共同服务一个男人而不妒忌﹐这是不能的。女人的妒忌心比男人还强烈千倍啊﹗两个女人或者以和平同处﹐但三个女人却不能。

    ——为什幺写评论为什幺写评论知道本人为什幺开这个专栏吗﹖不是为了教你们写作﹐而是为了对自己所领悟的作出一个总结。对于本人来说写作是兴趣﹐所以本人追求进步﹐文笔与思考上的进步﹐身为一个作者﹐喜欢一本漫画一部电影时﹐本人会细细地分析这剧为什幺吸引我﹐然后将它深深地留在大脑中。然后某一天这个剧就成了本人一瞬间的灵感﹐本人也会认真地去学习一些写作手法﹐比喻暗喻之类的本人早巳忘记﹐现在唯有重新捡起来用。很多写大学论文的人写作文笔比本人好很多﹐但是他们并没有将心用上吸引读者这一方面上﹐应该说是不怎幺需要这样做。但小说却一定要吸引读者。作出这样的写作总结﹐会使本人本来巳忘了的技艺重温一次﹐然后强调自己不要犯这种错误。这样本人的文笔会有所提升﹐所以本人建议各位没事也发表一下自己对网上文章的看法。本人的建议并非十全十美﹐只是针对那些新出道的作家﹐与某些写来恶搞的人﹐本人极度厌恶那些对写作不负责任﹐态度不认真的家伙。这种人不值得本人尊敬。恶搞不如别写﹗——论神论神神﹗作者们对神的了解都有自己的定义﹐但是很少有作者能写到成功的。大多数都喜欢以人的定义去写神﹐这是失败的﹐有看过黄易小说的人就会知道﹐在黄易的印象中﹐他的神是怎幺个一回事。在现今的世界中﹐神的人性化哪门子表现出来﹐除了基督教的教义之外一无所见﹐甚至是否存在还是个问题。

    所以你们所说神是人跟本使得读者不认同﹐如果作者说是写来恶搞的话﹐那幺如同本人一直的观点﹐你不如别写。要写就认真写﹐尽力合理与逻辑性。黄易的早期作品中﹐他认为神只是一团能量旋涡﹐在他的作品中描述了这种伟大力量的神秘。圣经中﹐神是至高无上的﹐它的智能与行为是人所无法了解与猜测的﹐因此以这个尺度去写神﹐必须表现出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府视下面的碌碌群蚁。因此﹐本人的‘圣战’尽力描写神的至高无上与他无法猜测的行为﹐本人绝不会愚蠢到去解释神的行为﹐在作品中更不会给予它行为的原因﹐原因在本人的心﹐但绝不会告诉读者﹐毕竟猜测也是一种趣。有人认为地球上的神是外星人干预结果﹐也有人认为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电子计算器﹐时间就是神﹐而这所谓的神只是一道无法逆许的管理程序。无论你的小说中神的样子是什幺﹐但一定要能使得读者信服﹐像魔盗的作者新作‘魔武士’中﹐他的神就是人类﹐只不过是扔弃的高智能人类﹐而大地是这些植民者所建出来的。还是两点﹐合理与逻辑性﹐想要读者们认同你在文中的神﹐必须要说服读者﹐本人为什幺在圣战中使用圣经中的神﹖那是因为对于这个神的行为本人根本不需要解释﹐一句神的决定不需要向你解释就解决了。啊﹗神为什幺要选主角﹖为什幺要帮这块土地而不帮蒙古人﹖或许有他自己的原因﹐但是不必跟你这渺小的人类解释。各位能了解本大爷的用意吗﹖看过圣经的家伙大部份会认同本人的表达方式﹐对吧﹗也不会逼本大爷去解释那些神的行为中不合理的地方。

    所谓的意识流,正是这些小说人物的意识流。五、小说的故事和节:小说的基本功能在于“叙事”。假如说“小说的题材”是指小说中的那些“事”,是一个静止的概念的话;那么“小说的故事”和“小说的节”,则是与“叙”有关的两个处于运动之中的概念。这三个概念(题材、故事和节),是用光线从不同角度射向“小说”而产生的三个不同的投影罢了。一个创作激十分旺盛的小说家,他大概不会详细研究这些概念的区别。他运用他多年来的创作和阅读经验,就能写出像样的小说。这是小说家的本能吧。凭本能创作,就和孩子吮手指、蚂蚁搬食物一样,是一种很自然的过程。如果斤斤计较于小说的各个概念之间的区别,恐怕反而会使小说家丧失创造的能力;就像成语“邯郸学步”的那个人,最终步没学成,只能爬着回家。我要不是在写分析小说的文章,我恐怕也不会刻意去思考小说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概念的具体所指,当然我这是在为自己辩护了。据英国的e&8226;;m&8226;;福斯特――此人写过《印度之行》等小说、发表过著名的演讲《小说面面观》――所云,“故事”是指“按照时间顺序来叙事”,而“节”则是指“在按照时间顺序叙事的前提下,强调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

    通俗地说,“故事”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又经历了另一件事。比如《水浒传》中,先是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然后是潘金莲药死了武大郎,然后是武松杀了潘金莲,然后武松又杀了西门庆。而“节”则似乎是指,小说中的人物在经历了一件事之后,为什么会经历另一件事。或者说,一件事与另一件事之间,有什么必然或者偶然的联系。西门庆为什么会与潘金莲勾搭成奸?西门庆是个花花公子这且不谈,那潘金莲也不是个什么好人。潘金莲为什么要药死武大郎?自然是那武大郎毫无趣、又罗哩吧嗦。武松为什么会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而不是把这两个坏人押送官府?是因为潘金莲和西门庆杀了他的哥哥,再说武松本人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再说官府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人们常说,一部小说很有意思。这句话大概是指小说的故事很新颖、很独特、很曲折迷人,以及小说的节很生动、很耐人寻味、很感人、很深刻。过分强调故事的新奇、而忽略节的深度和信度的小说,以参阅金庸等人的武侠小说。而太忽视故事的构造、一味在节的逻辑里绕圈子的小说,则参阅20世纪的某些观点偏激的现代派小说。话说回来,实际上,世界上并不存在最理想的小说创作方法和最理想的、最完美的小说。因为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两个人:一个作者和一个读者,在这两个人之间以商量出一个有关“故事”和“节”的最佳设计方案。六、小说的细节:小说中的细节描写,是使小说得以成形的根本原因。细节描写通常指的是,对见之物的描写和对心理的描写。见之物,包括环境、自然景物、社会背景、历史背景、人物的外表及其行动、对话等等。

    心理,当然是指人物的心理。在一个很偶然的场合,我与一个小伙子谈起小说,他说:“我对‘细节’这个词感到很厌倦了!”没错,这个词的确让人厌倦,它却是小说(不仅小说)无法回避的事实。从来就没有无细节的小说,就像从来就没有无身体的人一样。一篇小说中,以只包含某一类的细节描写,却不能完全没有细节描写。比如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杀人者》,通篇几乎全是对话,那些活灵活现的对话,就是支撑这篇小说的细节。某些所谓的小说流派,比如法国的新小说对“物”的描写、意识流小说对心理的描写,这些流派是对小说的某一方面的细节描写加以强调的产物。伟大的小说家,必定是在细节描写上十分独特和极具创新意识的小说家。人类历史上曾产生过的优秀的长篇巨著,更是细节描写的典范。比如雨果的《悲惨世界》,笔触几乎包括了社会、历史、自然、人物行动、心理等等所有方面的细节描写。这样的小说对读者的震撼力,自然也就持久和强大。由于细节描写,小说才有了长度。小说的长度,是由富有生命力的细节构成的。而小说的长度本身却并没有优劣之分。一本糟糕的长篇小说,无论它怎么长,也无法敌得过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对人性的启迪作用。在一些能力较差的小说家那里,片面追求小说的长度,成了一种通病。仿佛不长,他们本人作为小说家的存在就会发生疑问似的。为了增加长度,他们拚命往小说里塞进低级趣味、弱智无聊的细节描写。现在比较流行的“通俗小说”,基本都是这样的创作心态。细节的空洞,必然使这些小说显得臃肿和虚伪。从内心说,我也能理解那些“通俗小说”的作者,大家都是人,都有坑人的愿望吧。

    拼八凑弄出一部长篇,骗骗读者的钱,只要读者舍得,那也未尝不。孔圣人说“吾日三省吾身”,我也来装模作样地反省一下。那些使我激动过的小说、使我佩服过的小说,它们的长度所到之处,也正是它们无比精美和感人至深的细节描写正像针一样扎入我体内之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小女孩涅莉临死前说的话、以及当时的环境、以及万尼亚的心理,这些描写不由人不落泪。虽然使人落泪,未必是衡量小说优秀与否的绝对指标。

    有意义的动作描写

    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威廉&8226;;塔玻利

    当我第一次写作时,我认真地接受了一位朋友关于写作的建议,他强调人物的动作对故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在那种平静的场景中,当小说中的人物在交谈和聆听的时候,我就有了麻烦。我错误地认为在这里只要用一些简洁的“动作”词语就足够了。因此在我的场景描写中充斥了“他点头”,“她耸了耸肩”,“他起来”,“坐下来”,或“跷起二郎腿”这样的短语。我甚至让我小说中的人物看、打呵欠、微笑、叹息。这些都是我在人物对白时所用的“动作”,我把“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误认作写单一的“动作”。由于这些有无的词语大量充斥其中,我的手稿不得不报废。时间和一些有关小说写作的研讨会帮助我改掉了这些毛病。我懂得了枯燥无味的陈述和平凡的动作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小说的大敌。我终于明白,当人的活动与感、态度、姿势或表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它们才是有意义的动作,这是人格化的动作,能够创造生动鲜明的画面和使对白富有活力。我来给你们举个例子:中士霍金斯和中尉卡拉瑟斯是两名警察局的探员,他们正在中士的办公室讨论一桩谋杀案。霍金斯看着卡拉瑟斯,“有几件事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是谁的?还有这把钥匙,它是一把劣质的钥匙,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子上的呢?”卡拉瑟斯耸了耸肩,霍金斯把这两样物品放到他的抽屉里。卡拉瑟斯站起来,“也许我们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向门口走去。“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的。”他离开了办公室。这个场景缺乏戏剧效果,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看、耸肩、放、站、走和离开,没有一个描写到意图、态度、姿势或表的。它们都没有表达两个人的感。

    再看一看,当这些枯燥无味的动词被改成生动的活动时,场景就立刻变得充满活力了。霍金斯把身子往前倾了倾。他的手指着桌子上的物品:“有几件事实还没有查明,中尉。这只蓝色的鞋子是谁的?还有这把劣质的钥匙,它究竟是门上的、挂锁上的,还是旅行箱上的呢?”他把它们塞到抽屉里,“砰”地一声关上了抽屉。卡拉瑟斯微笑地站起来,拍了拍霍金斯的肩膀。“也许我们以从验尸官那儿得到更多的线索。他的验尸报告现在应该在我的桌子上了。不要担心,霍金斯,我肯定我们很快就能查明事实真相。”他信步走出办公室。现在这幅场景的感就清楚了。每一个动作都涉及到姿势、态度和表。我们看到霍金斯的烦恼,以及卡拉瑟斯用自信在消除他的烦恼。这些词语和动作相互起到了补充的作用。

    下面这个例子,是两个小男孩在一幢老房子大门外的对话。“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说。约翰尼看着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走上门廊。约翰尼跟在后面。在他刚到达前门的时候,他听到一声尖叫,立刻转身就跑。这儿又出现了一些没有色彩的动词:说、看、走、跟、到达、听见和转身。这个对白的目的是想让我们知道,比利用激将法鼓动约翰尼进一幢闹鬼的房子。但是对话没有涉及到姿势现在,就让这些动作来传达态度、姿势和表,使场景活跃起来。“快点,约翰尼,我们进去。”比利估计他不敢进去。约翰尼脸色苍白,甚至说话声都在颤抖。“我听说这儿闹鬼,人们说他们看见过幽灵。”“啊噢,根本就没有什么幽灵,那些都是吓唬人的话。”比利大摇大摆地走上台阶,他用挑战的目光瞥了瞥站在门外的约翰尼。约翰尼往比利的肩后扫了一眼,终于又往前挪了挪。他强装大胆,却在前门不停地发抖。这时候,他听到了一声尖叫,一声恐怖的尖叫。他飞快地跑下台阶,冲出了大门。现在这个场景就有了恐怖的基调,并给这个小小的场景赋予了生命,中心意思也非常明确。在这两个例子中,对白全部没有改变,而只是动作的描写有了变化。也正是这些经过改动后的动作描写才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场景。作为一次写作练习,你们以试着在同样的两种场景中加人有意义的动作描写,而不改变对白。比如,你以试着表明霍金斯和卡拉瑟斯之间的幽默感,或是比利和约翰尼之间的冒险感,而不是恐惧感。

    文之初始此文针对架空之外的小说。小说的简界十分重要﹐那是吸引读者的窗口﹐大部份人没有耐性去看完你整部小说来评论你的文笔﹐他们除非受到推荐否则的部只是扫了两眼简介就能够决定是否看下去。不过很多的网站简介不是在一个显眼的位置中﹐在这点上做得十分好﹐读者以先看简介而视况是否看下去。当有很多的小说无法看到简介时﹐那幺书名就以看得出作者的品味如何﹐通常一名有品味有文笔的作者都不会选择那些直白的书名﹐比如说我是xxx﹐风流xxx等﹐一看就有一阵俗气直冲心头。小的架构与书名决定了﹐那幺就要开始写作了﹐作为一个好的作者要时时刻刻为读者着想﹐为写作而付出﹐而不是任性而为。没有读者会在小读一开始就硬去吞下作者所例的一堆设订与资料﹐小说不是在写报告﹐相信很多的读者看小说时都会跳过序而直接看第一章吧因此那些所谓的设定与资料都是作者自己用的﹐例在正文中不是明智之举﹐以己度人﹐没人会有耐性那些东西﹐对读者来说有无﹐以另开新的专栏放在里面﹐但不要置于正文之中。比如这种最下层的手法﹕‘妖精﹕at15dc20mv30又比如﹕这块大地之上有精灵﹐魔族﹐矮人……矮人xxx﹐魔族十分残暴xxx’又不是在玩游戏﹐对这些数字式的资料并不会有太多人感兴趣﹐写小说并不同与写报告﹐报告是一种生硬的数字文化﹐没有多少人会喜欢读那东西。更何况就写作来说这些资料应是在文章之中渐渐﹑悄悄地描述出来﹐而不是在文章初始就把一切交代了。作者不应当一次性地在文章的开始就把所描绘的世界硬灌进读者的脑中﹐应在正文中渐渐描绘出来﹐这本身就是考验作者表达能力的事。小说是文字式的东西﹐作者不能以例表的方式例出来。应用文字的手段去描述﹕中段的手法‘精灵是生活在森林中的长耳生物﹐她们爱好自然﹐天生美丽﹐身手十分敏捷﹐但力量懦弱。’上层手法﹐以剧性或对比描述想要描述的东西﹕‘(主角)在林森中精灵﹐这种传说中的生物有着长长耳朵﹐在看到这只精灵的第一眼(主角)被其美丽所震撼﹐他甚至分办不出这只精灵是男是女﹐只知道她太美了﹐有如草原上盛开的鲜花。但是(主角)又亲身体会到精灵并非只有外貌美丽﹐她们像带刺的玫瑰﹐(主角)的弓箭完全射不中她们﹐在森林之中她们如鱼得水﹐在树枝之间灵活跳跃﹐以树干避开(主角)的弓矢。’用这类的手法渐渐地将精灵的印象植入人心。但是这些是在正文之中所用的手段﹐因此书之初并用不到﹐读者是一种容易麻烦的生物﹐所以书的初始不要开头就把水弄得混乱﹐弄出一大堆地名人名﹐填鸡似地硬要读者记下去。因此﹐例一个比较简单的地点﹐描述一下﹐然后合理地安排主角配角出场﹐地名与人名不要出现太多﹐弄得读者眼花﹐好的作者是以浅入深。

    文章的初始是一个铺设﹐介绍主角的登场与第一个画面的场境。

    ——主角主角想要使得主角富有个性﹐那幺主角的性格就不能跟风﹐这对于有大量人际关系的人来说描绘起来会比较容易﹐因为他们见过人生百态。但是对于一些比较自闭的人来说﹐就只能在漫画与电影为样本考虑一名主角的形态。但是记住一点﹐那就是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如果在小说中出现完美的主角﹐那幺对一名作者来说﹐就是失败。读者都拥有一些缺点﹐比如不受欢迎﹐因此他们会代入小说中以寻求一种安慰﹐那幺小说中的主角与他们相似的背景会引起一些共鸣﹐这是基于市场需要的一些商业化写作。但是一部好的小说这点并不重要﹐只要做到将主角写得像个人﹐有鲜明的个性。而不是绝对完美的美男子等等等﹐这样取信度低﹐而且对作者而写作的材料就太过狭窄与庸俗。对现今来说﹐完美的主角就是失败﹐那是因为很多平庸的作者将他们的主角写得太过完美了﹐这种事刚开始还好﹐但此类书一多﹐就使得读者们厌倦﹐因此主角就失去了性格感。因此﹐尽量不要将英俊﹑富有﹑聪明等条件一起加在主角身上﹐太过完美的主角﹐不会有太多的真实感与存在感﹐那幺就没有什幺好写的了。更重要的是﹐这类主角出现太多了。特别是英俊﹐很多作者认为英俊是一切﹐但并不是这样子的﹐打个比方﹐有些人想必看过一些女生漫昼﹐百分之九十九的女漫画家中的女主角都是在谈恋爱﹐而且都是与英俊﹑富有﹑冷酷的男主角相恋。就本人而﹐这漫画中的女主角没有事作啊﹖每日每日都在想着怎样去打动英俊的男生﹐妄想着那些男人对他们怎样怎样的好。男人最好富有﹑英俊﹐是明星就更完美了。我想……有这种男人吗﹖这种男人会看上这种女人吗﹖能本人是男人﹐因此无法了解女人的心﹐所以我认为如果一本书是描写一名漂亮的女孩无私地爱上了一名平凡的男孩﹐这种题材会比较吸引我。而那个外貌平凡的男孩又拥有一些难以看到的优点﹐而这种优点又被一名富家女子发现了﹐而引起恋……说远了。女生漫画中﹐彼男彼女的故事就比较吸引我﹐因为里面的女主角十分有性格与其它女性漫画的女主角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就是这种不一样给人个性鲜明的吸引力﹐读者们都是在看这种不一样的人物。

    接下来谈到主角的能力了﹐通常是力量﹐外貌﹐智能﹐运气几方面。

    运气方面就不多说了﹐所谓无巧不成书﹐因此没有作者会例外给主角安排奇遇﹐本人对此唯一的要求就是合理啊。外貌相信每一个读者都能写得不错﹐因为这描述起来也没有太大的困难﹐虽有技巧方面以礸研﹐但本人没兴趣多说。但是只有一点﹐看过那幺多书﹐我不觉得英俊的主角在男性读物中受欢迎。平凡是最基本的标准。丑陋嘛~﹗这对作者的要求比较高。轮到力量了﹐还是一句话﹐不要写成完美﹐这与智能是相对的﹐通常本人期望孔武有力之人智能不高﹐聪明的人手无搏鸡之力。当然书中例外的是有﹐但绝对不要是主角﹐那样的书太多太多了﹐现在巳失去了吸引力。而且说到力量方面的魔幻作品﹐很多人还是希望给予主角魔武双修。唉﹗第一﹐还是老话﹐此类作品太多了。第二﹐你把作者写得天下无敌那你小说太监的时间不远了。还有很多的作者喜欢五素魔法全能﹐非得将主角写得完美﹐特别到极点不﹐又不学学魔盗的作者﹐瑞博说实在的魔力几乎等于零﹐但他有一个好的老师﹐将他教育得极之聪明﹐他看起来像魔武双修﹐但是其实全是骗人的﹐他的力量完全来自道具。对﹗每一名作者都会在能力上给予主角一种特别的优势﹐但是好的作者不会给予主角太多的东西﹐因为这样限制了他们的发挥。比如﹐数字生命中的主角﹐他除了在电子计算领域出色之外﹐完完全全是一名技术人员的角色﹐其中商人角色十分淡。而主角不会武功﹐不会魔法﹐更没有超能力﹐还遇到过几次暗杀。

    但这样的主角十分吸引人。如果这部书的主角又练气功﹐又学魔法﹐再跟修真拉上关系﹐好嘛﹗我也别看了。最好的方法是给予主角只有一种特殊﹐其它完全完全平庸﹐这对好的作者来说就足够有余﹐因为他们善于灵法地运用这一点的特殊去给主角带来最大利益。比如﹐重生传说﹐主角唯一的优势就是知道至今2003年的历史﹐这还不足够吗﹖对作者而﹐足够了。因此他是一名出色的作家。而有些作品读者回到过去不说﹐还去学武功﹐练内力。我去~~﹗智能﹐这方面对作者来说要求是最高的﹐要怎样才能使描述出主角的智能﹐那只有通过一些剧来带出。三两语说他的iq有多高﹐学习成绩有多好那是没有说服力的。现在力量型的主角太多了﹐很少看到到有智能的主角﹐随波流之一代军师就是智能型的代表﹐智能型的主角往往手无搏鸡之力。但却是最受欢迎的主角﹐更是最难写的主角。因为这也考验作者的智能与文笔﹐敢写的人不多。一部好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的神秘感﹐主角有一个惊人的秘密﹐但只有主角一人与读者们知道。其它人全部不知。我不明白很多的作者都喜欢让主角向朋痧或者人泄露秘密﹐以求那所谓的以诚相待。这是屁话﹐在现实中没有人会轻易泄露自己的秘密﹐就算再亲近的女友都不行。

    本人之所以那幺喜欢‘棋魂’﹐那是因为左为的存在是主角一人的秘密﹐没有任何人知道﹐别人只能猜测﹐猜不出来或者猜错﹐这才是卖点。因此不要受到肥皂剧的影响﹐照搬肥皂剧的剧﹐那是极不理智的﹐要想一想﹐如果我真有这个秘密那幺我会不会对人说﹐说了之后又会发生什幺后果。——恋恋很多的作者喜欢将主角配上一个美女﹐或者多个美女﹐这种作者很多﹐多了起来每个主角都千篇一率。太多太多的书中﹐主角都太容易付出感了﹐使本人不明白那些作者到底谈过恋爱没有。这世上有很多种人﹐其有一种人没有任何的贞操﹐其本上像那些白痴女一样﹐只要是英俊的就无条件爱上﹐而且倒贴金钱﹐简称养小白脸。虽然男女有别﹐男人养女人是天经地义﹐但是那些书中的主角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们的感太多一文不值﹐见一个爱一个﹐只要是漂亮的就上。天啊﹗你们到底知不知道一见钟这事很少多发生﹐如果女生只要是酒亮就爱上对方﹐那幺电视上那些美女都够你们爱的。崇拜明星﹐看别人的外表﹐这不是爱啊﹗这是迷恋﹐迷恋一个人不能深到对她付出所有﹐至少在生死关头之上不会与她共患难。但真爱的确是无私的﹐爱上一个人不会只看她的外表﹐爱上一个是爱上那人的气质与性格。一个性格暴躁﹐满口粗乱语的女生﹐长得十分酒亮﹐你会爱上她吗﹖很好﹗很多主角都是贱骨头﹐不合理地爱上了﹐而且像是被虐待狂﹐任打任骂﹐任敲任诈。看到这种书﹐本人就唉气﹐难道现今中国男女地位巳差到如此程度﹖每个男生都像发的公猫﹖好吧。来谈谈本人恋爱的经过﹐在中学有一名女生我很喜欢﹐她长得十分平凡﹐不像电影明星那样美丽﹐但是她并不带眼镜﹐长着一头的长发﹐经常默默地坐在课室的角落静静地读书。她在班上没有任何的敌人﹐对每个人都非常好。在班上还有一名女生﹐她那时就巳半工半读﹐只一名模特儿﹐此人眼光甚高﹐男人在她眼中一文不值。我对这个女生十分反感﹐相处久了﹐她那漂亮﹑用金钱堆起来的脸蛋有如丑陋的魔女﹐虚假的面具。但我很喜欢那名文静的女生﹐因为她的气质﹐她的性格都给予我好感﹐这是长达三年同班同学所积累下来的感觉。在班上有一名班长﹐长得十分斯文﹐家中贫穷﹐父亲不知道在哪﹐母亲很幸苦地供他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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