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修真小说 > 温香软玉:女人如玉中年大叔的玉石人生 > 第1章:村子里有个娃叫志军
    安徽砀山一个穷窝窝的山村,穷的叮当响,九几年那会,安徽发大水,整个省都陷入了困难时期,挨家挨户不是要饭,就是饿死,这是真事,别看电视上报道的没那么惨,但是黄志军经历过,所以他自己知道是什么经过。《手#机阅#读mxcxs》

    黄志军五岁那年其实比这还惨,一九八一年黄志军五岁,他家里有五个孩子,三男两女,那时候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这样,没钱还要非得生孩子。

    黄志军是家里老大,养不活,父母又不愿意丢了,就给送天合当铺去了,那时候兴这个,当铺缺人,特别缺像黄志军这样聪明机灵,又不要钱,给个馒头就能帮你端茶递水勤快的小子。

    那时候没什么儿童保护法,所以不存在什么童工的问题,而且当铺自古就是这种规矩,所有的伙计都是从小培养的,然后跑堂的,最后掌柜的,然后再是朝奉,但是十几个童工里面能出一个朝奉就不错了,因为人年纪大了,就知道这不给钱的活干着没意义,熬了一辈子,当上了朝奉,有什么意思呢?而且文革的时候当铺也不好做,都关着门呢,省的当做封建余孽给打死。

    其实说真的,那些年,当铺没少救人。

    天合当铺的大朝奉叫林崇文,宣统年间的人,溥仪复辟之后举行过一次会考,虽然没有记录在案,但是林崇文远赴东北参加了,他说,读了一辈子书不考一次对不起自己,那时候东北可进不可出,很多人都说他是去送死,但是他就是这么轴的人。

    去了东北,林崇文算是脱了层皮,被当成特务了,不过后来还是给放了,因为当时的伪满洲国的国务总理郑孝胥见到了他,觉得他还有几分才气,而且千里来到山东就为了科考,觉得是个可造之材,于是便给他准备衣食住行,安排了特殊的住处,直到科考结束。

    林崇文文笔才学兼备,虽然没有拿到状元,但是也拿了个三甲,得了个探花,所以人家也叫他林探花。

    之后林崇文就在伪满洲国任职了,先是做了个待考的职务,又做了外交,被派往缅甸越南朝鲜等边缘地带听日本人吩咐。

    林崇文一开始不知道伪满洲国的祸害,后来亲眼见到了皇家的悲惨,那时候才觉得大清真的是余孽了,于是便决定枪杀当时的司法部次长古田正武,但是失败了,他只好抢了钱,逃回徽州来。

    在徽州躲了一阵子,直到伪满洲国被破灭,他才敢出现。

    在缅甸,越南的时候,林崇文认识了大量的走私,贩卖玉石的商人,对于古玉,古董字画极为有研究,所以钱花完了之后,他一介书生不敢在从官,因为要杀他的人太多了,恰好那时候遇到了天合当铺的老板,知道他的才学,便请他做了朝奉,这一座就是好几十年,直到现在他六十高寿。

    对于林崇文的一生,黄志军是跪在地上听的,崇敬加佩服,所以林崇文每次要茶水的时候,黄志军头一个给送,而且都是跪在地上双手奉上。

    这一天林崇文口渴,就习惯叫了一声悬子,黄志军坐在门口跟几个同是落魄而来的伙伴捡石子,一听就是一个机灵,赶紧的就站起来去端茶倒水。

    林朝奉,您用水,黄志军依然规规矩矩的跪在地上双手奉上水。

    天合当铺的老板张君辅见了就说:当铺里少有几个这么懂事的,你老四个姨太太,五个儿子,就没一个能这么孝敬你的,要不收了当干儿子吧,防老。

    张君辅也是读书人,只是家里有钱罢了,只是文革来了,让他一贫如洗,现在当铺还在,少有能过日子的,得亏林崇文帮他倒卖一些文物,才能聊以度日,用他的话说,算是上辈子他救了林崇文,下辈子林崇文救他。

    林崇文一听就说:儿子在怎么不听话那也是自己的儿子,干儿子在亲,那也是别人的儿子,就不愿意认黄志军,但是愿意收他为徒。

    就这么着,黄志军认了林崇文做师傅。

    当铺里很清闲,十三年间,林崇文就带着黄志军走南到北,缅甸,老挝,越南新疆,不是赌石就是卖古董字画,积累了不少钱,张君辅也得益于林崇文的本事,又发家了,不过再缅甸赌石赌了一次,一下倾家荡产,直接就吊死在缅甸了,林崇文还得给收尸。

    就这么的当铺没了老板倒了,那些个伙计该散的散,中间林崇文也收了几个徒弟,但是最后除了黄志军还在身边之外,其他人都走了,他五个儿子把家产一分,说每个月去几家过两月,这一年就到头了,林崇文觉得也可以。

    他风流快活了一辈子,老了能有这样的福报,也算是走运了,不过,都是假象,他那五个儿子一个比一个能折腾,最后把钱都给折腾没了,他也没地养老了。

    黄志军这十一年间,也赚了不少钱,因为偷偷的在乡间倒腾古董字画,他眼里还算准,没赔过。

    十八岁的他,在农村都能当爹了,而且又又钱,八几年有个万儿八千的那就是大户,所以给黄志军说清的人数不胜数。

    黄志军拿不定主意就找林崇文说该怎么办。

    林崇文就劝黄志军,说:你长的高高大大的,又有本事,而且师出名门,手里又有钱,女人根本就不是事,所以这时候男人应当以事业为重,何不去闯荡一番,窝在这山村里,根本就没前途,坐吃山空不好。

    林崇文觉得也是,于是就给老头丢了点钱,决定去北京去,因为下海热都往广东跑,但是他黄志军偏往北京跑,因为那里是皇都,机会肯定大,而且竞争也不是很大。

    晚上回家的时候,黄志军喝了点酒,路过一片玉米地,就听到有人在哼哼唧唧的,一听还是个女人,这砀山十一月的天冷的邪乎,一个女人在玉米地里做什么?黄志军起了好奇之心,就提着油灯摸了进去。

    这一看不要紧,顿时让黄志军火冒三丈,酒劲上头,因为他看到一个男人骑在一个女人身上,在剥衣服,身上的肚兜,身下的棉裤都给脱了,要不是那女人守得紧,估计就要被得逞了。

    黄志军认识那个男人,是村里的泼皮刘四,这刘四一看到黄志军就凶狠的摸着刀来捅他,这要是强奸妇女被抓住,在当时可是要被枪毙的。

    黄志军高高大大的,又喝了酒,力气大的很,三拳两脚就给刘四放倒了,那刘四倒是聪明,没跟黄志军硬来,打不过就跑了。

    黄志军打跑了那刘四,借着灯,就摸了过去,这女孩十八九岁,跟自己约莫差不多大,黄志军看着衣衫不整,借着酒劲,就摸了那女孩肩膀一下。

    那女孩被吓的不轻,见着黄志军就扑了上去,搂着不放,黄志军感受着女孩的身体带来的温度,手脚就不光明,在身上摸索了起来。

    女孩刚出虎口又入豺狼口,突然害怕的很,那时候黄志军给自己两嘴巴子,林崇文教他做人,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这时候要是占人家便宜就是畜生,黄志军赶紧就脱了小袄子,把人给背起来了,摸着夜路连夜给人家送回家去了。

    这姻缘说来的也巧,黄志军家里给相亲,相亲的这女孩就是他那天救的人,叫柳湘莲,人生的好,让黄志军都不敢抬头,只是黄志军一心想做生意,没打算结婚,不过柳湘莲倒是看准了黄志军,天天往黄志军家里跑,打扫卫生,做饭,下田种地,浑然就把黄志军当做是自己的男人了,或许是那夜的仗义,让她觉得黄志军挺可靠的。

    黄志军也没办法,人家都这样了,

    他要是不娶他,那就是没良心,于是两人便结婚了,婚后三个月,过了年,黄志军就带着钱去了北京,那时候十九岁。

    黄志军来北京,人生地不熟,在潘家园子附近倒腾一些玉石,那时候潘家园子还没有形成规模呢,而且捡漏的发大财的特别多。

    黄志军不靠运气,就靠本事,眼里独到,看一个准一个,就没亏过,不一年就积累了不少钱。

    那时候潘家园摆摊的都羡慕他,有两个人特别喜欢跟他打招呼,一个叫柳艾菲,一个叫程发财,两人都是徽州砀山的,就是隔壁村的,因为是同乡,黄志军也就喜欢帮着两人,让柳艾菲跟程发财也赚了不少钱。

    大家就是从那时候起,管黄志军叫黄哥。

    后来,黄志军在北京租了房子,柳湘莲也怀孕了,黄志军就给接过来了,一家子幸福的很,让程发财羡慕的很,成天追求柳艾菲,两人要是结婚了,就不用那么羡慕了,不过柳艾菲不喜欢程发财那个粗鲁跟俗气的样,就一直不同意,反而心里有自己的意中人,只是她这辈子估计是不会说出来了。

    本来日子过的好好的,也算是圆圆满满的,不过那时候北京的物质生活水平已经极高了,柳湘莲在北京生活了四年,才知道自己的人生完全是被农村给耽误了,心里就有种委屈的感觉,她觉得自己的美貌不应该只是一个文物贩子能占有的,渐渐的她嫌弃了黄志军,而且加上生了个女儿,让她在黄家被指责的很惨。

    黄志军一个大老粗根本就没察觉的柳湘莲的心思,成天琢磨着玉石,有一天他去一场拍卖会,买了一块玉石,把所有的积蓄都给花光了,跟柳湘莲大吵了一架,黄志军认为自己拍卖来的玉石价值连城,准备回去找师傅鉴定一下,然后赚笔大钱,那是他们两第一次吵架,也是最后一次吵架。

    因为黄志军买完火车票回来之后,程发财就找到他说:柳湘莲跟一个外国人走了,他拦都拦不住,黄志军不相信,回家看了一眼,玉石没了,东西都没收拾,只有在床上哭喊不停的女儿黄小雯,那时候黄志军非常伤心的抱着自己的女儿伤心痛苦,人生所有的骄傲都被踩到了谷底。

    ( 温香软玉:女人如玉中年大叔的玉石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