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玄幻小说 > 三国美色 > 第二十一章 武道的势
    三国美色无弹窗 感情赵云并不是真的要投效公孙瓒帐下,就这么说走就走了,刘宇只好跟着赵云脱离了战场,大部份的士兵都冲杀进谷里去了,所以并没有人特别留意这两人。

    一路翻山越领,远离了战场,到了一个小谷,谷中有一条小溪流过,两人找到了一个小水潭,就坐到了水潭边的光洁青石上。

    赵云二话不说,解下自己的盔甲,扔到了水中,自己再爬到了潭边捧水洗脸。

    “赵云兄弟,来,让我帮你处理一下伤口。”刘宇一路来的时候,就顺手弄到了一些草药,一边弄着草药,一边扔点干粮给赵云。

    “好的,有劳刘兄了。”赵云一点都不矫情,随手接过了刘宇的干粮,一天一夜没吃没喝了,拿起来就咬嚼。

    赵云一边吃着干粮,一边脱开了衣服,露出了带着血迹的精壮肌肉,他身上的箭伤触目惊心。

    “哇!中了四箭,还好,不是伤在要害。”刘宇看着赵云身上的伤口,不由惊呼了一声,不愧为一代勇将,这样也能坚持到现在,还要像若无其事一样。

    刘宇说着,拨出从公孙瓒那儿搞来的匕,在旁边检来枯枝再点起一堆火,然后为赵云处理伤口。

    “小意思,在箭矢及体的时候,我稍为运气移动了一下身体,不让箭矢伤及要害,呵呵,在战场上,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飞来一支冷箭,所以一定要时刻都保持警惕小心。”赵云好像很喜欢和刘宇说话,打开了话匣子和刘宇谈了起来。

    赵云对刘宇有一种说不清的信任感,在小村中第一眼看到刘宇的时候,就觉得刘宇是一个值得相交的一个好汉,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何况现在刘宇还和自己的师门有多少关系,按照年龄来说,赵云应该叫刘宇做师兄,所以赵云想起刘宇杀敌的时候,好像经验不足,便对刘宇说说自己的战斗经验。

    “你说的对,在战场上,没有一定的实力和警惕性是不行的,我临场的应变不足,你说的很有用。呵呵,不瞒赵兄弟,我还没有真正上过战场呢。”刘宇说着,一边用烧红了的匕刀刃为赵云弄去了背后的一支断箭,将箭头挖了出来。

    “第一次?看不出哦,其实你很冷静,比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冷静得多了。”赵云忍着背上的痛道。

    是第一次真正上战场去砍人,可不是第一次杀人,刘宇当然不会说破。此时想到赵云一听到童渊让他回常山,他就喜欢得不得了的样子,不由好奇的问:“为什么你一听到童师伯说让你回常山,你就高兴得什么都不管就走了?”

    赵云痛得打了一个哆嗦,但是他咬着牙没有叫出声,待刘宇用嚼碎的草药为他缚上之后,感到了背后一阵清凉,然后才反问道:“知道我为什么要化名投入公孙瓒的军队里吗?”

    “哦?是什么原因?”刘宇当然不知道赵云为什么会出现在公孙瓒的军中,不过,学武之人不到军中去,那么学武来做什么?

    “师父说,百鸟朝凤枪法,如果只是闭门苦练的话,是绝对不能练到大成之境的,说穿了,就是说这套枪法要在战斗中去练习,才能真正的领略到其中的精髓。”赵云见刘宇已经为自己包扎好了伤口,于是就站了起来,转头对刘宇道:“我在常山上苦练,始终都没能领略百鸟朝凤枪的势。师父说,我只有领略到了这套枪法的势,他才会传授最后的三招杀招给我,所经我就投身到公孙将军的帐下来了。现在师父托你来叫我回山,想必就是传授最后的这三招给我吧,呵呵,你说我能不高兴吗?”

    “原来如此,但是你现在领略到了这种势吗?”刘宇想不明白什么是势,只好好奇的问。

    赵云没有回答刘宇,而是待刘宇为他完全弄好了伤口,包扎好了好,他站起来,突然一个转身,用跳一勾,那杆在地上的亮银枪就被他挑起抓到了手上,然后沉腰立马,枪影一闪,枪尖直指刘宇。

    事出突然,赵云的动作让刘宇一呆。然后猛然感觉到有一股滚滚如浪般的压力及体而来,就好像有一种实体般的无形气浪冲撞在自己的身上一样,让刘宇感到有一种吐血的感觉。

    赵云立在河边青石上,摆出了一个动作,但却没有向前行动,就这样站在那儿。他周围的小草像此时好像被狂风吹着一样,哗啦啦的顺着赵云枪尖所指的方向压下摇摆,一些枯叶也都被弄得飞了起来。

    这就是赵云所凝聚成的一个气场?

    呛!刘宇在感到受不了的时候,迅快的退了一步,一下子就拨出了挂在身上的大砍刀,喝了一声,猛的向前一劈。

    随着刘宇的动作,一股几乎和赵云旗鼓相当的气劲碰的一声碰撞在一起,劲气碰撞所出来的反震力使两人的身形都摇了摇。

    刘宇的反应也颇算为快了,在赵云沉腰运气的时候,自体的热能自动感应,所以才能迅的拨刀出一道刀气和赵云所带来的气势相抵。也只有这样,刘宇才能抵消赵云带来的压迫得要吐血的气势。

    “好!刘兄,你自己都懂得什么是势,为什么还要问起我来了?”赵云的亮银枪再一抖,格挡了一下刘宇的刀气,然后静岳如山的道:“势就是气势,真正厉害的人,单凭他的气势就足以压制对手,让对手不敢轻举妄动,若是一般人在我师父的面前,他根本就不敢拨剑动手。现在,你明白了么?其实强劲的气势,就算是不用动手,也可以将对手压制得吐血而亡。”

    原来如此,刘宇终于明白了,势就是气势,气势就是由自身内气透体而出,然后施于别人所感应到的若有实质般的一种感觉感受。

    刘宇记起不少三国中和气势有关的事来,吕布还在丁原帐下的时候,丁原顶撞了董卓,董卓想下令杀掉丁原的时候,他却有感于吕布的凌厉气势,被吓得一动都不敢动,汗流浃背。经过此事,董卓才不惜用重金宝马策反了吕布,收吕布为义子。

    还有,张飞在长板坡大喝一声,吓退曹操十万兵的事件,应该也和这种气势有关。

    现在经赵云一说,让刘宇特别的开心,因为自己也能掌握了这种气势,而且还可以通过武器将这种势化成无坚不摧的刀气。还有,看现在的情况,自己的气势竟然也可以和赵云匹敌,这么说,难道自己也有可能在这三国时代里成为一代猛将?刘宇想着心里就不禁在暗喜。

    “怎么样?要不咱们现在就比划比划?”赵云见刘宇若有所思的样子,便兴起了想和刘宇比武的念头,事实他在小村见到刘宇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种念头了,还出言相约过。

    “不不,你的伤口才上了药,动武恐怕会迸裂伤口。暂时还是算了,呵呵,以后多的是机会,别忘了,我们还算是师兄弟呢,还怕以后没有机会?”刘宇当然不能和赵云比武,因为自己那里懂得什么的招式?现在和赵云比武,有可能真如童渊所说,在赵云的手下走不过十招,所以刘宇觉得没有必要自取其辱,急忙摇着头道。

    赵云一想也是,大家是算是师兄弟,以后多的是切磋的机会,也就不急在一时,收起了亮银枪,对刘宇笑着道:“说的也是,以后多的是机会,那么你和我一起回常山?”

    “去常山?”刘宇当然很想跟着赵云到常山去,那样说不定可以跟童渊或者赵云学上一招半式武艺,但是想到邹丹,她和邹家村的老弱村民应该到了右北平郡,自己得先要去和她汇合。

    还有,刘宇心中始终放不下叶子丽和陈玉卿,不管怎么说也要到处去打听打听,自己落到了幽州,她们如果也到了这个时代的话,应该也在这一片地区才对,刘宇在一种感觉,那就是感觉到她们也到了这个时代里,并且有一种感觉,感觉到大家一定会有机会见面的。

    唉,穿越了,这应该算是再世为人了,上辈子欠她们的,这辈子一定要找到她们好好爱她们。

    “你的妻子也就是我的姐师了,现在她和我师父、师娘他们在一起吗?如果在一起的话,应该是去常山了,不如我们一起上常山吧。”赵云和刘宇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所以很想和这个哎呀师兄多聚聚,最主要的是嗜武如狂的他,很希望能够和这个看上去绝不弱于自己的人在一起练功,有一个旗鼓相当的人在一起练功,其练功的效果要比自己一个人练功的效果要好得多了,再加上赵云的百鸟朝凤枪讲究的是在战斗中领悟的。

    “不、不去了,我的妻子没有去常山,现在应该在右北平郡了,我得去找她。”刘宇压下自己的心动,拒绝了赵云的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