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形容了,呵呵,我肚子里的蛔虫一只,在这里也非常感谢她。

    空间里我贴上了我的文章链接,还有女人整理的评论及花名册,还有那个洋洋洒洒的一万字书评,写得真不错,让我胃疼了一晚上,呵。就这样吧,祝大家以后学业进步事业有成有个幸福完满的“家庭”。

    各位,有缘再见。

    书评:

    初见既美,重逢更甘

    写在前面:

    从未想过这样一篇洋洋洒洒至今已27万多字点击率超过300万的故事(我更愿意叫它故事,而非小说,因为我一直固执的相信它是真实的)会把我感动触动到难以放手。一个偶然的机会,走进了这样一个贴吧,更是一个偶然的机会,点开了这样一个的帖子,然后便开始了跟着它欢喜,跟着它忧郁,跟着它纠结,随着它的旋律跌宕起伏的日子。曾有人问我,你为什么会混迹于这个贴吧,我毫不犹豫的答道,因为这个吧里有能够感动我的东西。我一向认为,人类的真挚情感,不论男女,男男,女女,都是扣人心弦的,都是值得尊重的,这或许也就是所谓的大爱了吧。很多吧友都说,首先吸引眼球的是那句经典的“人生若只如初见”,对我来说则不然,我第一眼看到的是那决定性的三个字——“十二年”。人生短暂,须臾已逝,然而十二年,一生中能有几个十二年呢。话说我身边也曾遇到过那种类似“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几十年风雨同舟,相濡以沫的爱情(或者说亲情),却都不如这篇文章中年纪轻轻的楼主十二年雨雪风霜的感情来的震撼,来的别具一格。N年没写过书评了,重拾旧毫,不管是否能够找回往日激扬文字的豪迈,就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吧。需要说明的是,我不希望像什么专业的书评一样剖析故事中人物的角色,场景的描写,心理的活动等等来说这个故事,因为那些针对的是小说,而这个书评,针对的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我相信整个文章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一种回忆,场景的变换,时空的改变,不变的是脑海中永恒的旋律,是爱的旋律,也是思念的旋律。

    Chapter 1:翡翠绿的相遇

    北方有城,

    碧落若海,

    茫茫人海之中缘分的忽然降临,

    就好似翡翠中前生的注定,

    带着执着,

    冷漠却又温暖的走进你的生命。

    若飞与小笛的初次见面,没有什么浪漫如樱花雨般的邂逅,也不是什么一见钟情的俗套小说,是那种每天都会发生的,不经意间的一瞥,却在生活中留下了这样的痕迹,也给日后的回忆留下了斑斓的色彩。

    话说小笛出场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冷漠,淡然,继而还有被打时候的倔强,这样的一个小孩,会让人有想要接近的欲望吧。接下来是宿舍里精英之间惊诧的再次相遇,这样的场景让人不禁哑然失笑。小笛与宿舍人之间的不和睦给了若飞一个完美的表现机会,我后来甚至在想,是作者在不断地给他们之间十二年的爱恋埋伏笔呢,还是他们其实早已一见钟情。也许这种缘分是生生世世的注定,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印证找到彼此的暗语,从那时起就开始了自己不曾在意的关怀和付出,直到有一天意识到那就是所谓的“爱情”。

    第一部分中,还出场了一个重要人物,阿涛。假如这篇文章是小说的话,那么阿涛就是所谓的“线索人物”了,他能连贯几乎所有的情节,扮演着若飞的知己,却又不甘于一直做知己的角色。古语有云,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想,若飞应该知足了吧,这样的知己,一直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注视着自己,理解,陪伴,共同进退,这么多年来该是怎样一种感怀。初见时那个阳光帅气手捧篮球的少年,现在已然是事业有成而立之年的大好青年,只是初见时晨曦中那抹阳光的味道依然,改变的是衣装,是环境,不变的是人心。

    宝宝,整个故事中最让人心疼的人,可是从他的出场就注定他的感情会是伤感的结局。明亮的眸子,高贵优雅的艺术气质,不断努力追随若飞的脚步,却永远也追不到若飞的心了。只因为若飞的心早已不在自己身上,给了那个同样冷漠却又温柔的小笛。闪耀的天池应该是宝宝最最美好的回忆吧,可谁是谁的脚步,谁又是谁的孤独呢。一旦心认定了,就没有回头的路,不管是追随,还是背离。

    之所以说是翡翠绿的相遇,是因为上好翡翠柔和温婉的色泽,像极了生活的波澜不惊,一点点的触碰和抚摸,流光溢彩之中,溜走的是年华,沉淀下来的确是往日流年中的似海深情。

    Chapter 2:紫罗兰的相思

    心有所属,

    不待归期,

    罗兰般梦幻的紫色,

    是思念如潮水的颜色,

    是欲说还休的小心情,

    是看见那明眸皓齿难以抑制疯长的爱恋,

    更是那愁肠百转千回无法入眠的日日夜夜

    一周假日高雅艺术的熏陶,似乎成了若飞感情的催化剂。调到同班且同桌的意外之喜也同时让若飞深深地陷入了这段感情...